菲利浦斯66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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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浦斯66法(Phillips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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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浦斯66法是美國密西根州希斯迪爾大學校長J·D·菲利浦斯發明的集體思考的創造技法。這一方法是將一個大型集體,分成若幹個六人小組,圍繞可能解決的問題,運用智力激勵方法,同時進行6分鐘討論,最後得出一個解決問題的答案。所以人們稱之為菲利浦斯66法。其以腦力激蕩法為基礎,可以消除“人數太多,不利於自由發言,從而導致參加者提設想的積極性減退”,與“人多可以有較多的發言,容易收集到相當有趣的構想”。
(1)確定課題;
(2)把規模較大的團體分為5至10人的幾個小組;
(3)在各小組中安排一位主持人(兼記錄員),在各個小組中進行腦力激蕩活動;
(4)各個小組會議每次6分鐘;
(5)各小組得出結論,報告結果;
(6)對全體出席者提出報告,再由全體成員進行討論或對設想進行評價。
(1)主持人在會前應考慮小組的構成,現場宜迅速辨識出席者的能力,並任命各小組的主持人。
(2)主持人事前宜熟悉腦力激蕩法之規則及要領,同時準備好相關書面資料,交給出席者。
(3)在第5、6道程式中未被列入報告的設想,不可捨棄,應加以收集,供將來應用。
該技法是以智力激勵法為基礎,以小組討論形式進行,這樣會出現兩個優點:
1.剋服了大集體進行智力激勵活動時,人數多限制自由發言,影響參加者提出設想的積極性缺陷。
2.小組進行智力激勵活動,會激起各小組間的競爭,有利激發出創造性的火花。3.該技法無須有專家參加討論,普通人也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