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式結構(simple structure)
簡單式結構是指分工和正式化程度低,但集權程度高的組織扁平組織(flat organization)。它只有2、3層小型企業,經營權和所有權是同一個人。通常為小型組織之小企業所採用,隨著規模的擴大,組織會傾向於專門化與制式化。
1.結構簡單、層級少(複雜性質低)。
2.無正式工作程式或規章(正式化低)。
3.主管集中控制,所有權與經營權不分(集權度高)。
- 優點:組織運作具彈性,可迅反應,成本低,責任歸屬明確
- 缺點:如組織擴大,業務增加,則無法維持,完全依賴一個人會有風險
- 適用性:對於規模小(人員10人以下),業務單純。如經營銷售業務。
怎麼解釋這麼少的?可以深入解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