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別稅收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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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別稅收理論是指由Litzenberger 和 Ramaswamy 於1979年提出的理論,其基本思想是由於股利收入所得稅率高於資本利得所得稅率,這樣,公司保留盈餘而不支付股利對投資者更有利。
由於資本利得稅要遞延到股票真正售出的時候才會發生,同時考慮到貨幣時間價值和風險價值,即使對股利和資本利得征收相同的稅率,實際的股利收入所得稅率也要高於實際的資本利得稅稅率。因此支付股利的股票必須比具有同等風險但不支付股利的股票提供一個更高的預期稅前收益率,才能補償納稅義務給股東造成的價值損失。這些都會影響到公司股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