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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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約就是套用其他貨主與船公司簽署的運輸協議出運貨物,從而滿足運價需求和出運條件。
套約一般需要船公司的配合才能實現,或經過與船公司簽有包艙協議的貨代操作。套約運用得好,可以賺取豐厚的利潤。
在海運方面,一般美線套約的情況比較常見。鑒於美國FMC的特殊規定,所有進出美國的貨物必須有運輸協議在FMC備案,當小批量的貨物需要裝運時,往往不會與船公司簽署運輸協議。如有長期穩定貨量的貨主A與船公司簽訂運輸協議並經備案後,可經文件操作將貨主B的托運(當然,所托運貨物需與協議中的貨物相似)也使用該協議,一方面可以享受到運價的優惠,另外也滿足了FMC備案的要求。
套約價是工廠、外貿公司或貨代公司跟船公司訂有合約,規定把所有的貨都從有這個合約的公司出,然後,船公司就給這個有合約的公司放一個合約中的價格,簡稱約價,這個約價比正常要低,只要是出貨的提單抬頭寫這個有合約的公司名就好。
海運套約分兩種。一種單SHIPPER,一種雙SHIPPER。比如你們公司A,套約人是B,這裡套約人可以是其他的工廠或客戶,也可以是貨代,反正是和船公司有和約的人。
單SHIPPER套約:就是只顯示B為發貨人,風險當然是比較大的,只適合100%前T/T的。
雙SHIPPER套約:就是發貨人顯示為B on behalf of A,或B B/O A的形式,即O/B單。這裡雖然有兩個SHIPPER,但物權是A所有的。沒有什麼風險性,但某些國家的銀行政策,出這樣的雙SHIIPPER會對打款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