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圖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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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圖式指的是人們用對兩個或兩個以上因素因相互作用而產生特定結果的信念,即在生活中形成的經驗、看法,去解釋特定行為。
因果圖式是美國社會心理學家凱利(H.H.Kelley)在歸因模型理論中提出的概念。
凱利的歸因模型理論是個理想化的模型,人們實際上往往得不到這個模型所要求的全部信息。在這種情況下,人們如何解釋行為呢?
凱利提出了因果圖式的概念。
圖式即人們在生活經驗中形成某種看法,以此解釋特定的行為。
如父親擁抱兒子這件事,可能有幾個原因,一個是父親是個熱情的人,另一個是兒子作了什麼好事。如果我們知道兒子沒做什麼好事,那麼我們會認為父親是個熱情的人。如果我們知道父親不是個熱情的人,那麼我們會認為兒子做了什麼好事。
因果圖式主要分兩種:
(1)多種充分原因模式
指的是可以幫助人們從多種可能因素中判斷何者是行為的原因。如看到某人去參觀畫展,我們可能作出這樣的解釋:這個人愛好繪畫,或者是被朋友邀去的。兩種解釋之中,有一個是可行的。選擇哪一個,要根據所掌握的信息來決定。如果瞭解這個人平時從來不關心繪畫的事,就會判斷他是應邀而去的;如果瞭解他學過繪畫,並力圖提高創作水平,就會斷定是他自己想去。
(2)多種必要原因模式
按照多種必要原因模式,某種事件的原因至少有兩個。人們經常用這種模式去解釋那些極端事件。如甲突然與乙打起來。是甲故意向乙挑釁,還是乙本來就好打架?在這種情況下,多數人會認為這兩種說法都正確,或者說,人們會從兩個人身上去找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