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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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受益第三者是指各方所簽訂合同(業務約定書)中所指明的人,此人既非要約人,又非承諾人。例如,註冊會計師知道被審計單位委托他對會計報表進行審計的目的是為了獲得某家銀行的貸款,那麼這家銀行就是受益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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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單位之所以能夠取得由於註冊會計師普通過失所造成損失的賠償的權利,源自習慣法下有關合同的判例。受益第三者同樣地具有委托單位和會計師事務所所訂合同中的權利,因而也享有同等的追索權。也就是說,如果註冊會計師的過失〔包括普通過失)給依賴審定會計報表的受益第三者造成了損失. 受益第三者也可以指控註冊會計師具有過失而向法院提起訴訟,追回遭受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