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價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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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價費是指物主所郵寄的物品(包裹、文件等)附保險,並由物主在郵寄時支付相應的“保價金”(自主對物品估值,所付保價金隨之成正比增長),以防物品在丟失後無法估價及索取賠償。
保價費=聲明的貨物實際價格*適用的貨物保價率。貨物保價費一律使用貨票核收,在“票據整理報告”和“運輸進款收支報告”列代收款,單獨表示。
鐵路貨物保價費率分為五個基本級,兩個特定級。一級為1‰、二級為2‰、三級為3‰、四級為4‰、五級為6‰、特六級為10‰、特七級為15‰。
報價服務以自願為原則。寄件人選擇此項服務時,應確定保價金額與每個郵件內件實際價值一致,每個郵件保價金額最高限額為十萬元人民幣,保價費按申報的保價金額的1%收取,每件最低收取1.00元人民幣。未按規定交納保價費的郵件,不屬於保價郵件。
保價郵件如發生丟失、損毀或短少,按實際損失價值賠償,但最高不超過相關郵件的保價金額;未保價郵件如發生丟失、損毀或短少,按實際損失賠償,最高不超過所付郵費的兩倍;郵件如發生延誤,按郵政部門規定的標準予以補償;對其他損失或間接損失,郵政部門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