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克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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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克朗(Danish Krona,複數:Kronur,原符號:D.Kr.,標準符號:D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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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克朗是丹麥及其屬地格陵蘭島的法定貨幣,而另一屬地法羅群島則使用另一貨幣法羅克朗,但其幣值與丹麥克朗相同。每克朗分為100分。
丹麥的第一批紙幣於1736年問世。幣值由白銀儲備作擔保。拿破侖戰爭期間,大量印製鈔票導致惡性通貨膨脹及白銀平價的崩潰。
為了恢復貨幣穩定,第一家國民中央銀行作為唯一的發鈔機構於1818年成立。銀行通過抵押借款在全國籌集資金。19世紀30年代,隨著流通紙幣的逐漸減少,國民銀行成功地恢復了對丹麥貨幣的信心。
1873年,丹麥採用十進位,並與挪威和瑞典一道.推出一種以黃金為基準的新貨幣單位,名叫“克羅那”或克朗。丹麥、瑞典和挪威的克朗含金量相同。從1875年起,斯堪的納維亞貨幣聯盟正式成立,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為止。三國的硬幣和紙幣在等價兌換的基礎上可以自由流通。
1914年,丹麥國民銀行獲得丹麥國家唯一借款人的資格進一步確立了作為國家中央銀行的地位。
兩次世界大戰間歇期間,丹麥放棄金本位,選擇英鎊作為掛靠貨幣,因為英國是丹麥的主要貿易伙伴。丹麥紙幣於1931年獲得法定流通的資格。
1971年佈雷頓森林體系垮臺後,貨幣當局於1972年決定,丹麥克朗掛靠歐洲貨幣蛇形浮動體系。
從1979年歐洲貨幣體系建立起,克朗就加入這個體系。
紙幣面額有:50、100、200、500、1000丹麥克朗等;
硬幣面額有:5、10、25、50歐爾和1、2、5、10、20克朗
1丹麥克朗=100歐爾(Ore)
1美元約 = 6.83丹麥克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