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利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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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利税(Windfall profit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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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利税是针对行业取得的不合理的过高利润征税。通过测算各种资源的成本、各种费用以及利润空间,保证留给企业足够的收入用于可持续发展的开支后,计算出暴利阶段,主要为了调控垄断行业的高利润。
暴利是指经营者完成一个商品生产销售过程所获取的利润率超过一般企业的社会平均利润率的部分。或者说是单个资本完成一个循环周期所获取的增值利润率超过社会平均利润率的部分。比如石油,假如40美元每桶,生产成本8-10美元,对环保、工人安全等综合因素考虑计算后,超过40美元以上,进入暴利阶段,就要征税。
特别收益金是指在销售价格超过一定水平时,国家按一定比例从企业销售所获得的超额收入中征收的特别收入。
国际惯例告诉我们,特别收益金又名“暴利税”,但有关方面此前却很少提“暴利税”只言特别收益金,倒是媒体不断以“暴利税”来诠释,以便让公众有更形像化的理解。
其实,特别收益金与“暴利税”的区别并非仅仅称呼上的不同,依照《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别收益金是以“非税收入”的形式出现的,而“暴利税”则是税。两者直接决定了收益金最终去向的不同。
征收“暴利税”的目的是为了将企业的一部分超额利润收归政府,作为公共开支,由政府去完善公共事业,让公众从中受益。这种安排几乎是所有征收“暴利税”国家的共同选择。而且,税收的用途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从纳税人角度看,税收是其享受社会公共产品而向政府支付的价格;从政府角度看,税收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以满足公共需要的经济来源。我国每年的财政收入90%以上来自税收收入,遵循的基本原则就是“来自于民,用之于民”。
但是,“非税收入”就不一样了,“非税收入”涵盖着行政性收费,它与税收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税收的用途具有强制性,而“非税”性收费就相对比较“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