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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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俱乐部 (Paris Club) 也称“十国集团” (Group-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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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俱乐部 (Paris Club) 也称“十国集团” (Group-10) 。成立于1961年11月,是一个非正式的官方机构,由于其经常在巴黎克莱贝尔大街的马热斯蒂克旅馆聚会,故称巴黎俱乐部。它不是一个专门的组织,而只是一个讲坛性质的松散的联合体。十国都是主要的西方发达工业国家,自80年代初以来,巴黎俱乐部为解决发展中国家债务问题,同广大发展中国家政府进行了积极广泛的合作,达成了数十项的债务重新安排协议,并为债务国提供新的资金援助。
巴黎俱乐部的诞生是由于1956年阿根廷向国际社会发出了警告:它已无力偿还它所欠的债务。其困难在于索债的银行和其它债权机构太多,无法进行双边谈判。于是就产生了建立一个协调机构的想法。由于情况紧急,人们便临时在法国召开了一次会议。从此,巴黎俱乐部的名称便保留下来,在法国首都开会的习惯也固定下来。
该组织的宗旨是专门为发展中国家讨论与协调西方债权国的官方债务推迟偿还事宜;协调成员国的货币政策,以便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内采取一致行动;在国际金融领域的许多方面加强合作,以应付国际收支的不平衡和货币危机。该俱乐部对于它的活动没有任何成文的规定,但有四项基本原则是必须遵守的:在出席会议的所有债权国之间寻求妥协和一致;各债权国享受的“待遇有可比较性”,这些国家应当受到平等的对待;保证根据不同情况一个一个地作出决定,以便长久适应债务国的特殊情况;俱乐部只同那些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签署了有关经济调整方面的协议的债务国进行谈判。
成员:由法国委派一位部长或高级官员任该俱乐部主席,俱乐部始终是一个没有固定成员和组织章程的特殊集团,其核心成员是经合组织中的工业化国家,即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荷兰、加拿大、比利时、瑞典、瑞士等,即“10国集团”,(1984年瑞士加入该集团,但该组织名称不变)。常称“10国集团”为“巴黎俱乐部”。在一般情况下,俱乐部的会议除了债务国和债权国派员参加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经合组织、联合国贸发会议、国际清算银行和欧洲经济共同体也派观察员参加。俱乐部的秘书处由10多个常驻代表组成,办公地点在法国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