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文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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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文凭(Higher Diploma,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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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文凭是一种设于香港、爱尔兰、英国、伊拉克、利比亚和阿曼的学位等级。
在香港,高级文凭为两年制,等级上等同于副学士(Associate's degree),即是学士之下的一个等级,属资历架构第四级。过去在三二二三学制时,高级文凭课程为三年制。高级文凭与副学士在香港亦被统称为副学位(Sub-degree)。
2000年以前,香港的副学位课程种类不多,当中包括高级文凭课程,当时由本地多家专上学院及职业训练局等机构颁发。
香港的副学士和高级文凭主要不同之处,在于副学士为美国制度,较为注重通识教育,较配合将来升读学士;高级文凭则类同英国制度,相对注重于学科专业,较配合将来直接找寻工作。由于高级文凭倾向职业导向,加上此制度较副学士传统,所以部分历史较悠久的课程在社会认受性颇高。
高级文凭的学历程度,相等于香港本地的大学的四年制的荣誉学士的第一年或第二年,视乎两者课程的内容的相似程度,因此本地大学收取高级文凭毕业生时,会考虑其成绩再决定取录到本科二年级或三年级。而部分外国院校,甚至会直接取录到本科最后一年。
香港的高级文凭课程由本地各大学、其附属院校及其他学术机构如职业训练局辖下的香港专业教育学院开办。
2016年8月,新论坛和新青年论坛公布《香港各世代大专生收入比较研究报告》,指专上课程毕业生从事低技术职位如文员和推销员等的人数,在1995至2015年间增加近八成,而起薪中位数则比二十年前的更低。新论坛副召集人邓咏骏指大专自资学位令学生“浪费钱、浪费时间”,或因而背负学债却未能增加收入、提升地位,终致“高不成低不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