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售流通股
用手机看条目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编辑]
为更好地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证监会对非流通股的上市交易作了期限和比例的限制。如《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27条规定,改革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 10%。其中(二)就是针对非流通股股份股改后的“限售”规定。与限售相对应,取得流通权后的非流通股,由于受到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被称之为限售股。
有两种限售流通股,一是新股发行的时候,基金网配售的,一般限制3个月。二是股改时候非流通股东为了获得流通权支付的对价,一般限制12个月以上 。过了期限就可以和一般的流通股一样进行买卖了,这就是“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