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矿回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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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矿回收率是指开采出的原矿中的有用元素或者矿物成分重量与经选矿后选出的精矿中的有用元素或者矿物成分重量之间的比率[1]。选矿回收率的计算公式如下[2]:
选矿回收率= | 区域内达到选矿回收率标准的矿山数量 |
× 100% |
区域内应考核选矿回收率的矿山数量 |
确定选矿回收率的因素[3]
回收率指标是选矿厂技术分析工作的前提,是评价选矿成绩好环的标尺, 编制计划的依据, 是技术管理工作的基础, 无此或者计算不准, 会使选矿厂的技术管理工作失去准则。如何做好这项工作, 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计准原矿量。许多生产单位原矿计最不准, 使生产有很大的盲目性。
(2)测准原矿品位。
(3)测准尾矿品位。测准尾矿品证的前提是把各尾矿点的矿流集中, 有一定的高差, 最好用自动取样。
(4)测准精矿品位。由于精矿量少, 易于取准样, 故对金属平衡影响不太突出。
(5)要注意消除系统误差的发生。系统误差主要由于化验溶液不标准,测试器具不标准, 计量装置不适应, 管道靖、阻塞,人工取样时取样方法不正确, 以及制样引起的误差等。对于这些原因引起的误差, 应该想办法消除, 化验及取样制样引起的误差应该定期抽查, 计量器应定期校正, 按照样品最大粒度的倍数来决定取样工具口的宽度。偶然误差在弼试过程中是难免的。在取样次数多的清况下, 这些误差具有互相抵消的可能性, 因而对一个月的金属平衡平均值来说, 影响不大。
(6)中间产品要计量取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