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连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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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连锁制((import-export link system/Chain System of Import and Ex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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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连锁制是指由国家制订的鼓励进口原料和零配件加工装配为成品后再行出口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这是种促进出口的外同型“加工贸易”制度。
进出口连锁制的特点是进口原材料必须用于加工成品,加工成品后必须用于出口。现在世界上实行这种制度的国家很多。日本是世界上采用这种办法较早和较多的国家之一,它建立一种全部外向型的“加工贸易”,将进口的原材料经过加工制成成品后,全部用于出口。这种“加工贸易”的范围广,创汇率高,有力地促进日本的对外贸易的发展。我国的加工贸易,于70年代末开始,规模逐步扩大,推动着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
进出口连锁制的优点[1]
提高创汇能力的同时,带动本国经济的加工工业迅速发展。
进出口连锁制的分类[2]
进出口连锁制可区分为个人连锁制和团体连锁制。过去中日战争时期日本采用了向中国出口羊毛制品,而从中国进口羊毛;并向中国出口棉线制品而从中国进口棉花等的连锁制度。战后一个时期,对棉花、羊毛、化纤用的纸浆等也实行过这种连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