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泊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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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泊费(Berthing Charges;Wharf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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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泊费是指对停泊在港口码头泊位、浮筒和锚地的船舶征收的费用,通常按船舶吨位、长度和停泊时间为计费基础。
停泊费按作业性质可分为生产性停泊费和非生产性停泊费;而生产性停泊费按船舶的性质又分为内贸生产性停泊费和外贸生产性停泊费。
对于生产性停泊费交通部颁布的收费规则都有明确的费率标准,2005年颁布的内贸收费规则增设了内贸生产性停泊费;而非生产性停泊费一般由各港口单位自行测算确定。[1]
停泊费的征收[2]
我国沿海外贸港口,对停泊在码头和浮动进行装卸作业的船舶停泊费费率为0.20元/净吨(马力)/日;对停泊在港口锚地的船舶停泊费费率为0.05元净吨(马力)/日。船舶在同一航次内,多次挂靠我国港口,停泊费在第一港按实际征收外,以后的挂靠港口给予30%的优惠。对下列停泊在码头的船舶停泊费费率为0.15元/净吨(马力)/小时:
(1)装卸货物、上下旅客完毕4小时后,因船方原因继续留泊的船舶;
(2)非港方原因造成的等修、检修的船舶(等装、等卸和装卸货物过程中的等修、检修除外);
(3)加油、加水完毕后继续留泊的船舶;
(4)非港口工人装卸的船舶;
(5)国际旅游船舶(长江干线和黑龙江水系的涉外船舶除外)。
国外港口停泊费的计收见表。
国外港口停泊费的计费基础表
国家 | 港口 | 计费基础 | 费率 |
---|---|---|---|
英国 | 伦敦 | 总吨 | 0.96英镑/总吨 |
德国 | 汉堡 | 船舶净吨和货物装卸吨 | 0.962马克/净吨+7.6马 克/装卸吨 |
荷兰 | 鹿特丹 | 船舶长度和停泊时间 | 4.45荷兰盾/米/天 |
葡萄牙 | 里斯本 | 船舶总吨和长度、以及停 泊时间 | (0.25×总吨+3×船舶 长度)×2.65埃斯库多 |
加拿大 | 温哥华 | 船舶长度和停泊时间 | |
美国 | 纽约 | 船舶总吨和在港时间 | 0.08美元/总吨/天 |
洛杉矶 | 船舶长度 | ||
新加坡 | 船舶总吨和停泊时间 | 0.40~1.10新加坡元/ 100总吨/小时 | |
日本 | 沿海8大港口 | 船舶总吨和停泊时间 | 13.4日元/总吨/天 |
韩国 | 釜山 | 船舶总吨和停泊时间 | 码头停泊费费率为301 韩国元/10总吨/12小时 |
锚地停泊费费率为158 韩国元/10总吨/12小时 |
1.加拿大
加拿大温哥华港的停泊费是以船舶长度和停泊时间为计费基础,计算公式为:船舶长度×计费期×1.50加拿大元+船舶长度×停泊时问×0.23加拿大元。船舶长度是以米为单位。连续停泊8小时为一个计费期,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也按一个计费期计算。停泊时间在4小时以内(或超过计费期不足4小时的时间),按停泊时间以小时计算。
2.美国
美国纽约港的停泊费是以船舶总吨和在港时间为计费基础,费率0.08美元/总吨/天。洛杉矶港的停泊费是以船舶长度分类计费,150~165米的船舶停泊费费率为1373美元/天,165~180米的船舶为1687美元/天。超过390米的船舶,超过部分的每米加收26美元/天。
3.新加坡
新加坡港的停泊费是以船舶总吨和停泊时间为计费基础,费率为0.40~1.10新加坡元/100总吨/小时。船舶停泊超过规定时间后,船方继续要求在泊位上滞留时,停泊费按3新加坡元/100总吨/15分钟计费。泊位申请应该在24小时前提出,如果在24小时内提出申请或取消预订的泊位,要收取100新加坡元的延迟申请费,对有岸边起重机的集装箱泊位要收取500新加坡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