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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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综合生产能力(Overall Grain Production Cap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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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是指一定时期的一定地区,在一定的经济技术条件下,由各生产要素综合投入所形成,可以稳定地达到一定产量的粮食产出能力。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由投入和产出两方面的因素构成,由耕地、资本、劳力、科技、环境等要素的投入能力所决定,由年度的粮食总产量所表现。耕地、资本、劳力、科技、环境等要素每年能投入到粮食生产中去的质和量,就决定了粮食产出的质和量,即产出能力。包括耕地保护能力、生产技术水平、政策保障能力、科技服务能力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由投入和产出两方面的因素构成,由年度的粮食总产量所表现。粮食生产能力要转变为实际产量,国家政策和供求关系等因素形成的粮食生产比较效益起决定性的作用。
粮食生产能力要变为实际产量,由国家政策和粮食供求关系等因素形成的粮食比较效益起到决定性的作用。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包括四方面内容:
一是耕地保护能力。主要指能够保持有多少数量和质量的耕地用于粮食生产。
二是政策支撑能力。包括政策措施的保障悄况,投入增加的状况,农民生产积极性得到有效保护的情况等。
三是科技服务能力。包括农业科学研究水平和技术推广体系状况。
四是抗灾能力。包括排灌设施条件、物质装备状况和粮食种子储备情况等。
一是耕地面积和粮食播种面积。
二是粮食单产。可综合反映粮食的产出水平。
三是抗灾水平。可反映粮食生产基础设施状况和粮食生产的稳定程度。可用受灾面积的比重表示。
(1)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由多种要素相互作用的最终结果,也可以看作是在比较诸要素综合投入过程的不同组合,以相对可持续和高效组合基础之上的内在生产功能。因此,需要不断优化各构成要素的组合和匹配。
(2)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既表现为一定的粮食产量,又包涵一定的粮食增产潜力。各构成要素的作用不可能同时得到充分发挥,当期粮食产量一般要低于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可以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是包括粮食现实产量和粮食潜在增产潜力的综合能力。
(3)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是一个缓慢的过程,一个地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阶段性跨越,取决于该地区构成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某个或多个要素的阶段性突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阶段性提高,一般需要几年或更长时间。
(4)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是波动和变化的,粮食产量年际性波动正是生产能力不断变化的反映。即使粮食生产能力达到某一较高阶段性水平,也必须不断做好巩固和提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