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保险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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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保险组织(Privately-Owned Insurance Organ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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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私营保险组织[1]
私营保险组织,即由私人(独资或股份)投资设立的保险经营组织。私营保险经营组织大多以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出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现代保险企业制度下最典型的一种经营组织模式。
私营保险组织的形式[2]
私营保险组织的典型形式是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相互保险公司。其中,保险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是现代保险公司制度下最典型的组织形式。
(1)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它是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发起组织的,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具体规定了公司发起人的人数、公司债务的限额、发行股票的种类、税收、营业范围、公司的权力、申请程序、公司执照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种现代保险公司制度,因其严密而健全的组织形式,备受各国保险业的推崇。同时,由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目的是为了盈利,所以比较适用于那些风险较大、投机性较强的财产保险业务。
(2)相互保险公司。它是由所有参加保险的人自己设立的保险法人组织,是人寿保险业特有的一种非营利性的公司组织形式,它在西方国家的寿险业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3)股份有限公司和相互保险公司。总的来说,相互保险公司是比较适合于人寿保险公司的。然而,随着寿险业的进一步发展,相互保险公司最初的相互性正在逐渐消失,与股份保险公司之间的区别已经不是非常明显。其实,股份有限公司和相互保险公司也是可以相互转变的,不少相互保险公司最初也是以股份公司形式设立的,然后通过退股相互公司化。例如,美国20世纪90年代以后成立相互保险公司的条件十分严格,只有先成立股份寿险公司,等财务状况稳定后再转为相互公司。但是,由于保险市场竞争加剧,利润下降,对资本的需求增加,许多相互保险公司转化为股份制保险公司,而且随着金融服务业和投资的国际化发展,相互保险公司向股份保险公司转化的势头将进一步力口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