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专业中文经管百科,由121,994位网友共同编写而成,共计436,011个条目

直线职能型组织结构

用手机看条目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录

什么是直线职能型组织结构?

  直线职能型组织结构是现代工业中最常见的一种结构形式,而且在大中型组织中尤为普遍。这种组织结构的特点是:以直线为基础,在各级行政主管之下设置相应的职能部门(如计划、销售、供应、财务等部门)从事专业管理,作为该级行政主管的参谋,实行主管统一指挥与职能部门参谋-指导相结合。在直线职能型结构下,下级机构既受上级部门的管理,又受同级职能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各级行政领导人逐级负责,高度集权。因而,这是一种按经营管理职能划分部门,并由最高经营者直接指挥各职能部门的体制。

  直线-职能型组织结构被称为“U-型组织”或“单一职能型结构”“单元结构”(U-form Organization, Unitary Structure)。这种组织结构,相对于产品单一、销量大、决策信息少的企业非常有效。

  直线职能型组织结构

  在20世纪初期(以及在此之前),经济增长的主要特点是劳动分工,这激发了职能制结构的产生 。美国钢铁公司就是以这种方式在1901年成为第一个10亿美元的企业的。美国标准石油公司也是采用直线-职能型结构的先驱。这种组织结构同样也在福特时代的汽车工业得到应用,它使福特公司开发出流水线作业方式,使汽车工业得以规模化并带动了经济上的成功 。

直线职能型组织结构的主要特征

  在这种结构中,除了直线人员外,还需要职能参谋人员提供服务——他们与直线人员共同工作。直线人员直接参与组织目标的实现;而职能参谋人员则是间接参与,他们为组织目标的实现提供服务。

  对于生产性企业,它的主要目标有两个:生产和销售。作为组织目标实现的直接参与者,生产与市场人员构成了直线人员。区分组织中谁是直线人员和职能参谋人员的一个方法

  就是根据组织的目标,看谁直接为其作出贡献,谁间接为其作出贡献。 在一个组织中,人事、工程、研究与开发、法规、财务及公共关系部门往往被认为是职能参谋部门。尽管在整个组织中这些部门是职能部门。

  职能参谋部门拟订的计划、方案以及有关指令,由直线主管批准下达;职能部门参谋只起业务指导作用,无权直接下达命令。因此,职能参谋人员的服务本质上是建议性的,他们不能对直线人员行使职权。例如人事部经理只能向生产部门建议聘用新员工,他没有职权强迫生产经理接受他的建议。在组织最高层,职能参谋人员参与决策制定。除了这些特殊的职能参谋人员外,在组织中还有服务性质的职能参谋人员,包括办公室人员、速记员、维修人员以及其他类似人员。

直线-职能型组织结构的优缺点

  • 直线-职能型组织结构的优点如下:

  直线-职能型组织结构综合了直线型和职能型组织结构的优点,它既保证了直线型结构集中统一指挥的优点,又吸收了职能型结构分工细密、注重专业化管理的长处,发挥各种专门业务管理的作用,其职能高度集中、职责清楚、秩序井然、工作效率较高,整个组织有较高的稳定性。

  • 直线-职能型组织结构的内在缺陷具体如下:

  (1)属于典型的“集权式”结构,权力集中于最高管理层,下级缺乏必要的自主权;

  (2)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较差,容易产生脱节和矛盾;

  (3)直线-职能型组织结构建立在高度的“职权分裂”基础上,各职能部门与直线部门之间如果目标不统一,则容易产生矛盾。特别是对于需要多部门合作的事项,往往难以确定责任的归属;

  (4)信息传递路线较长,反馈较慢,难以适应环境的迅速变化。

  直线-职能型组织结构所存在的问题是经常产生权力纠纷,从而导致直线人员和职能参谋人员的摩擦。为了避免这两类人员的摩擦,管理层应明确他们各自的作用,鼓励直线人员合理运用职能参谋人员所提供的服务。

本条目对我有帮助286
MBA智库APP

扫一扫,下载MBA智库APP

分享到:
  如果您认为本条目还有待完善,需要补充新内容或修改错误内容,请编辑条目投诉举报

评论(共10条)

提示:评论内容为网友针对条目"直线职能型组织结构"展开的讨论,与本站观点立场无关。
59.46.97.* 在 2010年2月17日 15:07 发表

谢谢,学习

回复评论
119.129.241.* 在 2010年3月10日 14:36 发表

thanks

回复评论
120.37.133.* 在 2011年8月31日 14:01 发表

谢谢。受教。

回复评论
liujia (Talk | 贡献) 在 2011年9月20日 21:12 发表

很受益,谢谢!

回复评论
221.192.235.* 在 2011年10月13日 16:15 发表

明白了

回复评论
李钊 (Talk | 贡献) 在 2012年5月29日 17:28 发表

谢谢

回复评论
117.141.119.* 在 2012年9月13日 20:28 发表

谢谢啦

回复评论
125.72.209.* 在 2014年1月23日 12:02 发表

文很不错,讲清楚了,谢啦,现在比较关心如何避免或者解决这些问题。

回复评论
222.169.202.* 在 2014年3月19日 14:05 发表

优点有些不明确,缺点很好

回复评论
183****3729 (Talk | 贡献) 在 2018年12月13日 20:32 发表

要是有个图就更好了

回复评论

发表评论请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有关规定。

打开APP

以上内容根据网友推荐自动排序生成

下载APP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7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