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失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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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登记失业率[1]
中国通常使用的城镇登记失业率是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与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扣除使用的农村劳动力、聘用的离退休人员、港澳台及外方人员)、城镇单位中的不在岗职工、城镇私营业主、个体户主、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之和的比。
登记失业率和调查失业率主要区别[2]
登记失业率和调查失业率主要区别:
(一)数据来源不同。登记失业数据来源于各级失业登记机构的行政记录,将行政记录加总取得。调查失业数据通过对住户进行调查的结果汇总取得;
(二)失业定义不同。失业登记使用的失业定义是具有当地非农业户口,男在16-59岁,女在16-54岁,具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并已在就业登记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人。失业调查使用的失业定义为劳动年龄人口中,当前没有工作,但可以工作,并且正在寻找工作的人;
(三)包括的人员范围不同。失业登记取决于失业者本人是否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只有登记的人才被统计在失业人员范围内。而一部分没有工作,有就业愿望,但因没有当地非农业户口而不能进行登记或虽有当地非农业户口但因各种原因未进行登记的人,未能统计在失业人员中。同时,有些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但实际从事一些经济活动的人,仍被统计在失业人员中。失业调查是按照常住人口进行的,既包括具有本地非农业户口的人员,也包括没有本地非农业户口但在本地居住的常住人口,失业调查不以是否进行失业登记作为判定失业与否的依据,而是以是否符合判定失业的三个条件作为依据;
(四)数据作用不同。登记失业率注重从社会保障角度反映失业问题,着眼点是放在登记的失业人数,通过个人登记情况,对失业救济金的发放进行管理和对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帮助,调查失业率注重从经济分析的角度反映失业问题,用来反映宏观经济的运行情况和劳动力市场的供需变化,强调失业率的变动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