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存托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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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存托凭证(European Depository Receipt,E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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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存托凭证是指在欧洲伦敦、卢森堡、德国发行的存托凭证。
某国的上市公司为使其股票在欧洲市场流通,就将一定数额的股票,委托某一中间机构,通常为一银行,称为保管银行或受托银行保管,由保管银行通知外国的存托银行在当地发行代表该股份的欧洲存托凭证,之后欧洲存托凭证便开始在外国证券交易所或柜台市场交易。欧洲存托凭证的当事人,在国内有发行公司、保管机构,在国外有存托银行、证券承销商及投资人。从投资人的角度来说,在托凭证是由存托银行所签发的一种可转让股票凭证,证明一定数额的某外国公司股票已寄存于该银行在外国的保管机构,而凭证的持有人实际上是寄存股票的所有人,其所有的权利与原股票持有人相同。存托凭证一般代表公司股票,但有时也代表债券。
与发行普通股相比,欧洲存托凭证具备如下的优点
1.存托凭证与证券一样,按同样的方式进行交易,对投资者而言, 买卖存托凭证与买卖任何其他美国股票没有不同。
2.由于一份欧洲存托凭证代表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公司可以通过调整股票对存托凭证的比例来调整存托凭证的定价,从而吸引欧洲投资者。
3.存托凭证是一种更具有成本效益的进入国外市场的方法。
4.公司不用将存托凭证当作证券来单独在财务报表中列明。
欧洲存托凭证解决了欧洲市场与国外证券交易制度、惯例、语言、外汇管理等不尽相同所造成的交易上的困难,是外国公司在欧洲市场上筹资的重要金融工具。同时也是欧洲投资者最广泛接受的外国证券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