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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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送审稿(Draft Standard for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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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送审稿是在对标准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标准编制组认真汇总、研究和修改完善后形成的一种供审查用的标准草案。该草案经审查、修改后即成为标准报批稿。
标准送审稿属标准草案形式之一,因没有经过公认机构批准,所以它也不是标准,不具有有效性。因此,标准送审稿不能像正式标准一样应用,也不能被法规或标准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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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送审稿是在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后由负责起草单位对征集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分析研究和处理后提出的。对征求意见的处理大致有下列五种情况:
- 采纳;
- 部分采纳;
- 不采纳,对此应说明理由或根据;
- 安排试验项目,待试验后确定;
- 由标准审查会决定。
根据情况,标准的审查可采用会议审查或函审,参加审查的,应有各有关部门的主要生产、经销、使用、科研、检验等单位及大专院校的代表。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对标准送审稿的技术内容和编写质量进行全面审查后,得出审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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