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增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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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增资发行是指已经建立的股份公司在募集新股时,要求投资者以现金或实物形式购买按股票面额或市场价格购买股票的一种增资方式。是常用的增资方式,无偿增资发行的对称,是股票发行方式之一。
有偿增资发行的方式[1]
- 1.公募发行
亦称公开招股。指股份公司依照公司法及证券交易法有关规定,办理有关发行审核,并将其财务状况予以公开,向非特定公众推销股票的经济行为。公募发行能扩大资金筹集数量,增强股票的流通性,同时投资者分散且众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社会性。公募发行时,公司的股东和职员均可认购,但法律上都有比例限制,以保持公募的性质,公募发行又可分为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
- 2.股东配股
亦称“股东分摊”。是股份公司事先把新股的认购权具体分摊给原有股东而进行的增资。这种发行方式是给股东的一种优惠,股东可按优先认购的股数与持股比例购买新股。但这只是给股东认购新股的优先权,股东并无认购的义务,也可以放弃购买权。新股认购权的持有者可以获得溢价收益,因此,新股认购权也有价格,可以转让交易。股东配股方式的目的在于维护股东在公司的原有地位,但也降低了股份公司的社会性,随着股票市场的发展,逐渐被公开募集方式所取代。
- 3.第三者配股
亦称私人配售。指股份公司把新股票分售给本公司管理人员、一般职员、往来客户和银行等与本公司有特殊关系的特定者。采用这种方式一般是谋求在股东以外筹措资金,通常在两种情况下采用,一是公司按酬劳股名义配与公司员工,以示对其关怀;二是按股东配股方式出售,前来购买的投资者较少,按公募方式又会遇到困难时,向第三者配股以获得支持。
- ↑ 王守安.中国经济新名词辞典[M].南海出版公司,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