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就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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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就业人数是指在旅游业发展过程中,为社会提供劳动就业人数的总量。旅游业属于第三产业,是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第三产业人口占一个国家总人口的比例,能够反映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1]
旅游就业人数指标反映了旅游产业发展过程中,为社会提供的劳动就业人数的总量。促进就业始终是旅游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发展中国家尤其注重旅游业对促进就业的特殊作用。世界旅游组织把旅游对就业的贡献列为旅游对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作用之一,1997年《马尼拉宣言》、2000年《海南宣言》、2001年《大阪宣言》都强调发展旅游对促进就业的突出贡献,提出“旅游业是21世纪创造就业与保护环境的引导产业”,要求各个国家制定有利于吸收当地劳动力资源的旅游业发展长期计划。世界旅游理事会的报告指出,1999年,全球旅游就业人数达1.92亿人,占全球就业人数的8%。到2010年,全世界旅游就业人数将达到2.54亿人,将有9%的社会就业依赖于旅游业。
旅游业是一个以服务为主的综合性产业,具有对劳动力的高容纳性特点,就业门槛相对较低,可以从不同的工种、不同的部门吸纳劳动力,为社会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据世界旅游组织统计,旅游行业每直接收入1元,相关行业的收入就能增加4.3元;旅游行业每增加1个直接就业机会,社会就能增加5—7个就业机会。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预测,到2015年中国将成为世界上第一大入境旅游接待国和第四大出境旅游客源国。届时,预计我国年入境旅游人数可达2亿人次,国内旅游人数可达26亿人次以上,出境旅游人数可达1亿人次左右,游客市场总量可达30亿人次左右,我国居民人均出游可达2次,旅游业总收入可达2万亿元人民币左右。这将是一个巨大的市场,将为旅游就业创造巨大的潜力。“十一五”时期我国旅游业将每年新增直接就业70万人、带动间接就业350万人,到2015年,预计我国旅游直接和间接就业总量将达1亿人左右,发展旅游、促进就业将迎来美好的前景。因此,旅游业就业人数的多少,反映了旅游业自身发展的规模及其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2]
旅游就业人数的计算[3]
旅游就业人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旅游就业人数=一定时期直接、间接的旅游就业人数增加量/同期旅游经济增加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