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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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帐政策(collections 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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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账政策亦称收账方针,是指当客户违反信用条件,拖欠甚至拒付账款时所采用的收款策略与措施。即企业采取何种合理的方法最大限度收回被拖欠的账款。
收帐政策是指信用条件被违反时,企业采取的收帐策略,它属于信用政策的一部分。在其他条件相同时,在一定范围内相应收账费用越高,坏账比率越低,平均收账期也就越短。但是这种关系并不是线性的。初始的收款支出可能只能减少很少的坏账损失。进一步增加收账费用将产生显著作用,直至到某一点后它能减少的坏账损失越来越少。
企业对各种不同过期账款的催收方式,即收帐政策是不同的。 对过期较短的顾客,不过多地打扰,以免将来失去这一市场;对过期较长的顾客,频繁地信件催款并电话催询; 对过期很长的顾客,可在催款时措辞严厉,必要时提请有关部门仲裁或提请诉讼等等。
当账款为客卢拖欠或拒付时, 企业首先应分析现有的信用标准及信用审批制度是否存在批漏,然后重新对违约客户的资信等级进行调查、评价。对于信用品质恶劣的客户应当从信用名单中排除,对其所拖欠的款项可先通过信函、电话或者派员前往等方式进行催收,态度可渐加强硬,并提出警告。当这些措施无效时,则可以通过法院裁决。为了提高诉讼效果,可以与其他经常被客户拖欠或拒付账款的企业联合向法院起诉,以增强该客户信用品质不佳的证据力。对于信用记录一向正常的客户,在去电、去函基础上,不妨派人与客户直接协商,彼此沟通意见,达成谅解妥协,既可密切相互间关系,又有利于较为理想地解决账款拖欠问题,并且一旦将来彼此关系置换时,也有个缓冲的余地。当然如果双方无法取得谅解,也只能付诸法律进行最后裁决。
除上述收账对策外, 国外一些国家还兴起一种新的收款代理业务,即企业可以委托收账代理机构催收账款。但由于委托手续费较高,许多企业,尤其是资财较小,经济收益差的企业很难采用。
催收账款要发生费用,某些催款发生的费用还会很高(如诉讼费)。一般来说,收帐的花费越大,收帐措施越有力,可收回的账款应越大,坏帐损失也就越小。因此制定收帐政策,要在收帐费用和所减少坏帐损失之间做出权衡。制定有效、得当的收帐政策很大程度上靠有关人员的经验;从财务管理的角度讲,也有一些数量化的方法可予参照。根据收帐政策的优劣在于应收帐款总成本的最小化,可以通过列表比较各收帐方案成本的大小对其加以选择。但收帐部门刚开始投入收帐费用时,其目的只是向拖欠一方发出催讨的讯号,它可相应缩短平均收款期,收回部分款项,但是坏账损失的减少倒不一定。当收帐费用逐渐达到一定的程度时,收回的应收账款也会相应增加,平均收款期继续缩短,坏账损失就会随之下降。但是当收帐费用达到一定限度后,无论怎样增加收帐费用,平均收款期或者坏账损失都可能不会发生变化。因此,企业在确定收帐政策时,就要在增加的收帐费用与减少应收账款而节约的存置成本和坏账损失之间进行权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