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益决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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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损益决策法[1]
损益决策法指的是采用最大最小收益值法或最小最大后悔值法或折中方法来进行决策。最大最小收益值法又称小中取大法,是把各个方案的最小收益值都计算出来,然后取其最大者所对应的方案为最优方案。采用这种方法作决策时,决策者对决策事物的前景持悲观的估计,总是在不利条件下寻求最好的方案。因此,这种决策也叫做“保守型”决策。最小最大后悔值法又叫大中取小法,是把各方案的最大损失值都计算出来,然后取其最小者所对应的方案为最优方案。采用这种方法作决策时,决策者对事物未来的前景估计是乐观的,愿意承担一定的风险代价去获取最大的收益。因此,这种决策也叫做“进取型”决策。折中法是采用乐观系数来评价最大收益值和最小收益值,计算出各个方案的折中收益值,然后选择折中收益值最大的方案为最优方案。采用这种方法来决策时,决策者对事物的估计介于乐观与悲观之间。乐观系数用α来表示,其取值介于0和1之间。若决策者对未来的估计较乐观,则乐观系数取值大于0.5;反之,则其取值小于0.5;而折中收益值=α×(最大收益值)+(1-α)×(最小收益值)。
损益决策法是一种不确定型决策。所谓不确定型决策,是指决策者面临的决策问题是全新的,无法估计各种自然状态的概率而进行的决策。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未来情况很不明朗,所以决策十分困难。决策主要依靠决策者的经验和素质,不同的决策者对同一问题进行决策时,由于所持态度不同,采用的标准和方法不同,其决策的结果也会不同。
- ↑ 王为民主编.公共组织财务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