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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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养老是指老年人在家里与老伴、子女等家人共同生活的养老方式,其条件是有家可居,家庭养老的养老资源来自子女、个人储蓄或社会福利机构。“家”只是家庭养老最常见的地点和载体,但不是惟一的。在这个意义上,“家庭养老”的实质是“子女养老”(个别的存在“配偶养老”),是代际之间存在着反哺式的财富流和资源流。应该看到,“家庭”和“家”是两个有联系更有区别的概念。
此外,有“家庭”,并不一定就有“家庭养老”。“家庭养老”的关键是在家庭甚至亲属网络的框架内存在着赡养关系。
现在,“在家养老”不一定就是“家庭养老”,家庭养老的形式已经多元化,这在根本上是因为老年人群存在着显著的社会差异,最突出的表现在经济保障能力的差异上。有些低收入的老年人对家庭成员的依赖性比较大,而收入较高的那部分老年人的追求则已经超越基本需求,对养老的质量和高质量的助老服务提出了要求。而且老年人群的异质性,天然地决定了需要有多元化的养老方式。
目前,变革中的家庭养老基本上有三种方式:
一是共居式家庭养老,二是分居式家庭养老,三是社会化养老,譬如,敬老院养老、公寓养老等。并且,老人愿意与已婚子女分开过的意向比较明确,这样的比例可以达到四成之多。这主要是出于避免代际矛盾的考虑,但两代人之间还是保持了密切的联系,既分户又互助的格局使不少老人过得很舒心。
第二,家庭养老的功能出现弱化。养老支持力弱化、养老资源减少正在成为越来越普遍的现象。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主要出于以下几个因素的影响:一是子女数的减少;二是代际居住方式的变化,即从过去的共居转向分居;
三是劳动力社会参与率的提高和社会竞争因素的介入使得不少做子女的陷入了某种角色冲突,即“事业人士”的角色和“孝顺子女”角色的冲突。这些变化影响到家庭的养老功能,特别是精神慰藉功能和日常照料功能的弱化已经在许多家庭出现。譬如,在老人较多的社区,空巢家庭增多已经开始影响老年人的养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