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产品按固定成本计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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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产品按固定成本计价法是对各月月末在产品成本按年初在产品成本的计价法。
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虽然企业既有本月完工产品,又有月末在产品,但各月月末在产品成本较小,或者各月月末在产品成本虽然较大,但是各月月末在产品成本变动不大的情况,如炼铁企业和化工企业的产品[1]。
在产品按固定成本计价法的解析[1]
采用这种方法,可以将年初在产品成本作为1-11月份各月月末在产品成本;年末时,再采用约当产量法(或定额比例法、或在产品按定额成本计价法等),将12月份的产品成本计算单位中归集的全部生产费用(包括月初在产品成本和本月发生的生产费用)在12月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具体地分配,从而重新计算年末在产品成本(并作为次年年初产品成本)。
如果各月月末在产品成本较小,月初在产品成本与月末在产品成本之差就更小,因此,将年初在产品成本作为1-11月份各月月末在产品成本,既可以简化产品成本计算工作,又不会影响产品成本计算的准确性。
如果各月月末的在产品成本较大,但各月月末在产品成本金额变动不大,那么,各月月初在产品成本与月末在产品成本之差并不大,以年初在产品成本作为1-11月份各月月末在产品成本也不会影响产品成本计算的妥当性。
采用这种方法,意味着1-11月份各月完工产品成本就等于当月发生的生产费用,每年只需要具体计算一次在产品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