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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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IMO)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imo.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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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事组织是联合国负责海上航行安全和防止船舶造成海洋污染的一个专门机构,总部设在伦敦。1948年在联合国支持下召开,通过了《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公约》,1959年1月17日在英国伦敦正式成立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并召开了第一届大会。1982年5月22日改名为国际海事组织,现有167个正式成员 。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为该组织联系成员。
国际海事组织运作之初,主要致力于创制有关海上安全和防止海洋污染的国际公约。到期20世纪晚期,这一工作已基本上完成,此后,国际海事组织的工作主要集中于不断地发展海运业的发国际立法以及促进更多的国家通过这些方法。目前该组织的工作重点是保证以及促进更多的国家通过这些立法。目前该组织的工作重点是保证《国际海事组织公约》及其他条约被已经接受的国家正确地履行。该组织的主要活动是召开全体成员国大会,制定和修改有关海上安全、防止海洋污染、便利海上运输和提高航行效率及与此有关的海事责任方面的公约、规则、议定书和建议案,交流在上述事项方面的实际经验,研究相关海事报告,利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国际组织提供的经费和捐助国的捐款,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援助;召开各委员会会议,研究与各专业委员会业务有关的事务并提出建议。
该组织宗旨为促进各国间的航运技术合作,鼓励各国在促进海上安全,提高船舶航行效率,防止和控制船舶对海洋污染方面采取统一的标准,处理有关的法律问题。
国际海事组织理事会共有40名成员,分为A、B、C三类。其中10个A类理事为在提供国际航运服务方面有最大利害关系的国家,10个B类理事为在国际海上贸易方面有最大利害关系的国家,20个C类理事为在海上运输或航行方面有特殊利害关系并能代表世界主要地理地区的国家。理事会是该组织的重要决策机构。该组织每两年举行一次大会,改选理事会和主席。当选主席和理事国任期2年。2005年11月22日,中国驻英国大使查培新在伦敦举行的国际海事组织第24届大会上当选国际海事组织大会主席。
中国于1973年恢复在国际海事组织中的成员国地位,曾在该组织第9届至第15届大会上当选为B类理事,并自1989年第16届大会起连续当选为A类理事。2007年11月,中国再次当选国际海事组织理事会A类理事。这是中国连续第十次当选A类理事。
国际海事组织由大会、理事会和4个主要委员会组成,即海上安全委员会、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和技术合作委员会。此外还有一个便利委员会和主要技术委员会的一些分委会。
大会(TheAssembly)是该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它由所有成员国组成,每两年举行一次会议,但在必要时可以召开特别会议。大会负责批准工作计划、审议财务预算和决定该组织的财务安排。大会还选举理事会。
理事会(TheCouncil)由大会选举的32个成员国组成,每两年改选一次,于每届大会结束后开始工作。《国际海事组织公约》规定大会选举理事会成员应遵守下列标准:
(a)8个为在提供国际航运服务方面有最大利害关系的国家;
(b)8个为在国际海上贸易方面有最大利害关系的国家;
(c)16个不是根据上述(a)或(b)选出的,在海上运输或航行方面有特殊利害关系的国家,选它们进入理事会将保证世界所有主要地理地区有代表参加。
1993年11月,大会通过了《国际海事组织公约》的一项修正案(尚未生效),将增加理事会成员至40个,其中A类和B类将分别增至10个,C类增至 20个,该修正案将于国际海事组织三分之二的成员国接受后12个月生效。现已收到83个接受通知;尚需收到22个才能生效。
理事会是国际梅事组织的执行机构,在大会的领导下负责管理该组织的工作。在两届大会之间,理事会履行大会的所有职能,只有按照公约第15(j)条向各国政府提出有关海上安全和防止污染建议的职能仍由大会行使。理事会的其他职能有:
(1)协调该组织内务机构的活动;
(2)审议该组织的工作计划草案和财务预算,并提交大会;
(3)受理委员会和其他机构提交的报告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后一并提交大会和各成员国;
(4)任命秘书长并报大会批准;
(5)就国际海事组织与其他组织的关系达成协议或做出安排,报大会批准。
海上安全委员会(MSC》是该组织的最高技术机构。它由国际海事组织所有成员国组成.海上安全委员会的职能是“在国际海事组织的职权范围内研究有关助航设备,船舶的构造和设备、安全配员,避碰规则、危险货物操作、海上安全程序和要求、航道信息、航诲日志和航行记录、海难事故调查、救捞和救助及其他直接影响海上安全的事宜。”
《国际海事组织公约》还要求该委员会提供一个机制来履行公约赋予的任何职责或在其工作范围内由有关国际文件规定的和国际海事组织接受的任何职责。它还有责任审议有关海上安全的建议和指南,并提交大会通过。
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由所有成员国组成,负责审议国际海事组织职权范围内有关防止和控制船舶造成污染的任何事宜,特别是有关公约和其他规则的通过和修正及保证其有效实施的措施。
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最初作为大会的附属机构而成立,1985年升格为全能机构。
国际海事组织还下设9个对所有成员国开放的分委会(Sub-committee),主要是协助诲上安全委员会和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这些分委会是:
(1)散装液体和气体分委会(BLG);
(2)危险晶、固体货物和集装箱运输分委会(DSC);
(3)消防分委会(FP);
(4)无线电通信和搜寻与救助分委会(COMSAR);
(5)航行安全分委会(NAV);
(6)船舶设计和设备分委会(DE);
(7)稳性,载重线和渔船安全分委会(SLF);
(8)培训和值班标准分委会(STW);
(9)船旗国履约分委会(FSl)。
法律委员会(LegalCommittee)负责处理国际海事组织职权范围内的法律事宜。诙委员会由所有成员国组成。该机构于1967年成立,最初是为了处理“托利·卡尼翁”(TorreyCanyon)号海难后出现的法律问题。
法律委员会还被授权履行在其职权范围内由其他国际文件所赋予的及国际诲事组织所承担的任何职责。
技术合作委员会(TechnicalCo-operationCommittee)负责审议国际海事组织职权范围内由国际海事组织实施或与其他国际组织合作实施的技术合作项目,以及国际海事组织在技术合作领域内的其他活动。
技术合作委员会由国际诲事组织的所有成员国组成,成立于1969年,最初作为理事会的一个附属机构,1984年生效的《国际海事组织公约》修正案使其常规化。
便利委员会(FacilitationCommittee),是理事会的附属机构,成立于1972年5月,在国际诲事组织的工作中负责消除国际航运中不必要的手续和繁文缛节等工作。便利委员会对所有国际海事组织成员国开放。
秘书处(Secretariat)设在伦敦,由秘书长和近300名工作人员组成。现任秘书长是加拿大的威廉·奥尼尔。国际诲事组织的历任秘书长分别是:
- Ore Nielsen(丹麦) 1959—1961
- William Graham(英国) 1961—1963
- Jean Roullier(法国) 1964—1967
- Colin Goad(英国) 1968—1973
- Chandrika PrasadSrivastava(印度) 1974—1989
- William A.O"Neil(加拿大) 1990—
作为其技术合作工作的一部分,国际海事组织还设有三个培训机构。
世界海事大学(WMU),1983年成立于瑞典马尔默市,主要对在海事主管机关、海事培训院校,航运公司和其他相关机构工作的人员提供强化培训。WMU 每年招收100多名学员入学,学制两年。自1983年成立以来,已培养了来自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500多名学生。
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商法学院(IMLI),设于马耳他,创办于1989年。在1998—1999学年里,有19名学生从该校毕业。
国际海事组织国际诲事学院(IMA),设于意大利的里雅斯特,于1989年开办首期培训班,培训对象是那些已在政府机构工作但尚需进一步培训以提高其工作能力的人员。
有个外国朋友刚刚加我微信,问我有没有海事组织,我不懂,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