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二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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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二重性(Dual Character of Commodity)又称商品二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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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种属性,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商品要能够交换就必须有用,商品的有用性,即能够用来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就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就是商品的价值,或者说就是价值实体。各种商品的价值,只有量的差别,而无质的不同。价值存在于商品体内,是商品的社会属性,体现着商品生产者相互交换劳动的社会关系。
(1)使用价值
使用价值是物品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它是商品的自然属性,是构成社会财富的物质内容,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它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
使用价值本身并不是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之所以要考察使用价值,是因为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其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一种物品要成为商品,仅有使用价值是不够的,它还必须是用来交换的,即具有交换价值。
商品除具有使用价值外,还具有交换价值。交换价值是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
(2)价值
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它是商品的社会属性,也是商品所特有的属性,体现了商品生产者相互比较和交换劳动的经济关系。价值是一个历史的范畴。作为商品的二因素之一,价值是商品最本质的因素。
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基础,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
(3)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关系
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统一体,使用价值和价值之间存在着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①使用价值与价值是统一的。二者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缺一就不成其为商品。价值的存在要以使用价值的存在为前提,没有使用价值的东西也就不会有价值;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价值寓于使用价值之中。
②使用价值与价值又是不同的、矛盾的。表现在:
第一,对同一商品生产者或消费者来说,同一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不可兼得。
第二,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体现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体现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关系。
第三,使用价值是一切有用物品包括商品所共有的属性,是永恒的范畴;价值是商品所特有的属性,是商品经济的范畴,因而是历史的范畴。
商品之所以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是由于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二重性。劳动二重性决定商品二因素,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形成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