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比产品成本降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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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比产品成本降低率是指可比产品成本降低额与可比产品按上年实际平均单位成本计算的本年累计总成本的百分比。即可比产品成本降低率是指同一产品的两个不同时期成本相比的降低额,与前期成本水平相比的比率。
其计算公式为:
(1)可比产品成本计划降低率=∑(某产品上年预计平均单位成本-计划单位成本)*计划产量/∑(上年预计平均单位成本*计划产量)*100%
(2)可比产品成本实际降低率=∑(某产品上年预计平均单位成本-实际单位成本)*实际产量/∑(上年预计平均单位成本*实际产量)*100%
可比产品成本降低额与计划降低额的差异,主要由以下三个因素的变动形成:
(1)单位成本变动。假定产品品种结构不变,可比产品单位成本越低,成本降低额越大;反之就越小。
(2)产品产量变动。假定产品单位成本不变,可比产品产量越多,成本降低额越大;反之就越小。
(3)产品结构变动。在生产多种可比产品的情况下,成本降低率较大的产品在全部可比产品成本中所占比重越高,成本降低额越大;反之就越小。
优点
一是综合性,它可以把各种可比产品成本的升降情况综合地反映出来;
二是可比性,因为它是以可比产品为基础计算的,不仅可以与计划相比较, 检查可比产品成本降低完成情况,而且可以与以前年度相比较,研究成本的降低速度和趋势。
不足之处:
(1)可比产品与不可比产品界限不以划清;
(2)它只反映可比产品成本,不能反映成本指标的全貌,无法评价企业全面的成本管理工作;
(3)由于只评价可比产品成本降低率,因此在可比产品与不可比产品之间分摊费用时,往往人为的使可比产品少负担一些,这种情况严重的影响成本降低指标的准确性。
可比产品成本降低额是用以考核分析可比产品成本降低情况及其原因的主要指标。但是,可比产品与不可比产品的界限往往不易划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