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SLP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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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LP原则(Licensor’s Share of Licensee’s Profit; 利润分成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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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LP是英文Licensor’s Share of Licensee’s Profit的缩写,意为许可方按被许可方取得的利润分成取得技术使用费。LSLP原则是目前国际公认较合理的、实践中应用较广泛的确定技术使用费的原则。
供受双方在技术使用费价格上能否取得一致,关键在于如何对技术创造的利润进行分配。双方都在遵循利润分成原则,追求利润在供受双方之间合理的分配。一般来说,供方向受方转让一项技术将使其失去在受方所在地市场获取利润的机会,这种损失应该得到受方一定的补偿;同时,受方实施技术的投入也理应得到回报。因此,供受双方分享利润,符合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原则,体现了双方互惠互利的合作精神。
在贯彻利润分成原则的过程中,核心问题是确定利润分配率(LSLP)。利润分配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利润分配率(LSLP)=技术使用费/受方利润*100%
如利润分配率能够确定,支付给供方的使用费总额也就可以根据下列公式算出:
使用费总额=LSLP*受方利润
对于利润分配率具体数值的确定,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只有一些经验数据可供参考。根据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对大量国际技术转让合同的技术使用费和实际新增利润的统计和分析,利润分配率一般在16%~27%之间。在1972年国际许可贸易执行人协会(LES International)挪威会议上多数国家的代表认为利润分配率应为25%。美国有关法院的判例中,利润分配率被定为10%~30%。供受双方在确定利润分配率时可根据实际交易情况适当参照上述比率。
- 叶京生编,国际技术转让教程,立信会计出版社,2004.08,第25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