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型物流企业(Logistics Business Enterprise of Warehouse)
仓储型物流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 以从事仓储业为主,为客户提供货物储存、保管、中转等仓储服务,具备一定规模;
2) 企业能为客户提供配送服务以及商品经销、流通加工等其他服务;
3) 企业自有一定规模的仓储设施、设备,自有或租用必要的货运车辆;
4) 具备网络化信息服务功能,应用信息系统可对货物进行状态查询、监控。
- 注1:标注*的指标为企业达到评估等级的必备指标项目,其他为参考指标项目。
- 注2:仓储营业收入指企业完成货物仓储业务、配送业务所取得的收入。
- 注3:顾客投诉率是指在年度周期内客户对不满意业务的投诉总量与企业业务总量的比率。
- 注4:顾客满意度是指在年度周期内企业对顾客满意情况的调查统计。
- 注5:配送客户点是指企业当前的、提供一定时期内配送服务的、具有一定业务规模的、客户所属的固定网点。
- 注6:租用货运车辆是指企业通过契约合同等方式可进行调配、利用的货运专用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