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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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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人的自我异化)

自我异化(Selbstentfremdung)

目录

什么是自我异化

  德国古典哲学代表人物黑格尔把斯宾诺莎的无限实体与费希特的能动的自我结合起来,用“实体即主体”的命题阐发了辩证法本体论的统一。在“实体即主体”命题中,黑格尔提出:“有生命的实体,只有当它是自我建立的运动时,或者说,只有当它是自我形成与自我本身之间的中介时,它才是那个真理中作为主体的存在,或者换一种说法,它才是真理中现实的存在。”这一命题中蕴含着自我异化的基本含义。

  自我异化包含两个阶段:

  1.主体必须将自己异化出去,与自身相区别和对立,成为他者(狭义的自我异化);

  2.然后再通过扬弃对立和差别而回归自身(自我复归)。

  通过这一狭义的自我异化和自我复归的圆圈运动,主体实现了自身,也成就了自身。“精神”概念就是通过这一自我异化过程而到达“绝对精神”的。由于此处自我异化的主体是“精神”,故可以把它称为“精神的自我异化”。

  黑格尔有两种自我异化理论:“精神的自我异化”和“自我意识的自我异化”。

自我异化的四种形式

  德国哲学家拉埃尔·耶姬将异化理解为“缺乏关系的关系”(Relation of Relationlessness)。实际上是一种“有缺陷的关系”(Deficient Relation)。自我异化表现为四种积极关系的被干扰,从而变成一种缺陷关系(4个方面):

  (1)自我与生活的积极关系(占有、实现)→事务的独立性、异己性关系

  (2)自我与社会角色的积极关系(占有、实现)→僵化、刻板、单向度关系

  (3)自我与自身欲望的积极关系(占有、整合)→分裂,异质关系

  (4)自我与周身世界的积极关系(占有、实现)→冷漠、脱钩关系

1. 人与自身行为的异化

  耶姬分析了生活中我们感到“正在过的生活不属于自我”的情况。在表面上,此时我们面对的事务好像具有了“内在必然性”,每一件事情都变得固定和僵化。但实际上,异化生活的根源在于由生活可能性被遮蔽引发的主体性的丧失。

  【现象】

  很多时候我们会感到对生活的“不可控”。事务一件接着一件,仿佛具有“内在必然性”。人生似乎没有选择,越走越窄。我们参与其中,但是却又置之身外。我们觉得这样的生活是异化了的。

  【问题】当我们说“个人与他自己的行为相异化”的时候,我们在说些什么?如何理解人与自身行为的异化?

  【异化生活的两种形式】

  (1) 事件具有自己的“动态机制”(Dynamic of its own)

  在表面上,异化生活中,个人感到自己所作所为并非自己所参与。这些事情并非由一个具体的对象强加给个人,仿佛具有自己的内在必然性(Internal Necessity)。事情A意味着事情B,事情B又意味着不得不去做事情C……人生于是被这种事件的必然性填满了。

  首先,在这一过程,人的异化感来自主体对这些具有必然性的事件序列的失控。这样的生活是“缺少主体”的生活,主体持有一套自己的生活尺度(或者,主体根本放弃形成自己的生活尺度),然而却根本没有发生作用。在这个意义上,主体在异化生活中“根本没有出现”或者“不在场”。

  异化的实质在于生活的可能性被遮蔽起来,从而取消了生活中“实践问题”(Practical Question)的发生(p.57)。生活的被选择性被取消了,主体由此游离于自己的生活之外。

  (2) 事件的僵化

  事件的僵化表现为某一事件呈现为“不可变更”(unalterable)的状态。这些事看起来“不得不如此”。僵化的事件是拒绝主体参与的事件。它预先替主体回答了生活中的“实践问题”,从而构成异化的生活状态。本质上也是对生活可能性的遮蔽。

  【行为异化的实质】

  (1) 上述分析都表明,行为异化实际上是对生活可能性的遮蔽(既有外部原因,也有内部原因)。生活可能性的遮蔽导致人逐渐放弃自身的主体性,最后发展为“没有主体参与”的生活。行为异化的规范性尺度在于:人是行动的主体(Agent)和生活的主体(Subject),这意味应当对自己的生活采取一种参与、决定和负责的态度。对生活的恰当占有(appropriate)意味着掌握生活历史的书写权,它要求人生保持开放的可能。

  (2) 生活中许多事情并不由我们做主,但并非所有不被我们决定的事情都是对我们人生的异化。

  (3) 成为自己人生主人的概念并不要求对行为的“全面控制”。事情的结果也受到诸如运气和环境的影响,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对主体来说是异化的。成为人生主体的观点重要的是建立自身与行为之间的承认关系(affirmative relation),而不是控制关系。

2. 人与社会角色的异化

  耶姬从“如何理解社会角色”这一问题入手,构建了不依赖本真性的社会角色的异化理论。个人与社会角色的关系不是演员和角色的二分关系,而是非现实的主体到现实的主体的发展关系。由此,个人在非异化的社会角色中能实现自己,亦即成为一个“主体”;与之相反,在异化的社会角色中,个人则无法成为一个真正的主体。耶姬分析了社会角色异化的四个方面:外部行为要求的固定、标准化的僵化、人发展的碎片化以及社会角色人工性。

  【现象】

  有些时候,我们在扮演各种社会角色的时候,会觉得某些角色与自己相疏离。比如,从事一份自己并不喜欢的工作,或者在高强度的应试教育训练下当一名学生。这些时候,我们想“逃离”那些“异化”的角色。

  【问题】

  当我们说“自己与某些社会角色相异化”的时候,我们在说些什么?(如何理解社会角色异化?)

  【理论准备】

  (1) 基于现代本真性(Modern Ideal of Authenticity)理论的解释

  现代本真性自我理论认为本真自我(Authentic Self)与社会角色(Social Role)之间是二分对立的。社会角色是本真自我的扮演,本真的自我总是隐藏在社会角色之下。社会角色与本真自我之间充满了张力:社会角色总是遮蔽本真自我的呈现和发挥。

  现代本真性理论通过切割本真自我和社会角色解释了社会角色异化的现象——其本质在于社会角色对本真性的遮蔽。但是,现代本真性理论面临诸多困难:何谓本真自我?到哪里去寻找本真自我?这样的寻找有合理的依据吗?即使承认自我的本真性,社会角色的作用总是异化的吗?社会角色非异化功能如何得到理解?

  (2) 基于本真自我的社会建构论的解释

  自我的社会建构论拒斥脱离社会关系的本真自我存在,但却使得自我消融在社会关系里。个人总是甚至就是他扮演的社会角色。

  这样的理论似乎要求我们必须拒斥社会角色的异化问题。如果自我总是或就是他所扮演的社会角色(当然社会建构论不会承认自我与社会角色的关系是“扮演”),那么,社会角色怎么可能构成对人的异化?

  (3) 社会角色作为自我形成的学校——一种关于社会角色与自我二分关系的超越

  耶姬引用普兰森纳(Helmuth Plessner)与齐美尔(Georg Simmel)的社会角色理论作为构建社会角色异化理论的基础。这两位作者发展了社会建构理论

  社会角色具有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作用。消极的方面,它可以构成对人的异化(详见后文),积极的方面,它其实是人成为自己(Become oneself)的必要条件。虽然人拥有某些先天的器质性功能(或潜能),但人无法仅凭这些建构且一个充实的有意义的自我概念,因此不存在先验的本真的自我。自我总是人进入形形色色的社会角色之后取得的。社会角色对个人来说如同一个学校,通过适应(Adopting)和占有(Appropriating)的过程,人既通过社会角色与他人发展了关系,也通过社会角色与自己发展了关系。所谓自我“非社会化的残余”(Unsocialized Remainder)指的是人相对于社会角色独立自主性,这是说,人并非总是于社会角色一致,人也不是消极适应社会角色,而是借由社会角色发展自己,因此得以保留自己的特殊性和能动性。

  现代社会人承担社会角色既是纵向的又是横向的。从纵向来看,人在一生中需要不断承担各种社会角色,自我也在这个过程中得到发展,自我的历史也在这个过程中形成。横向来看,人在某一时期需要承担许多社会角色,这些社会角色对个人来说是重叠的。最后,进入某个社会角色的方式也是多样的。

  这样的理论超越了社会角色与自我的二分观念,因为它不把社会角色与自我理解成某种实体性的概念。社会角色与自我都是某种行动(Action),某种过程(Process),某种发展(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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