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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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人文经济[1]
人文经济也称人文主义经济,广义的人文经济是指尊重人的生命及其价值, 以保障人的幸福和尊严为目的, 协调效率与公平、技术与人性、科学与人文的关系, 达到经济与社会、人类与自然、物质与精神的和谐发展的经济模式。狭义的“人文经济”特指人的精神类消费、文化产业。
人文经济一词近似于人本经济、人道经济, 但与后两者有区别, 人文经济是近代以来人文主义思潮的延续, 而“人本”则与“神本”“物本”相对,“人道”则偏重于对人的生命的关怀, 人文经济不同于西方人本主义, 人道主义。中国的人文经济学比西方的人文经济学具有更加广泛深刻的内涵, 西方人文经济学着重于发达国家一些具体经济行为的研究。在当前中国经济、社会、环境不平衡发展, 弱势群体的权利受到严重的损害的背景下, 中央政府及时提出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而人文经济就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经济模式。它强调“全面的发展才是硬道理”、“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协调发展”、“以民生为中心”、“以人为目的”, 改变物质文明畸形发展、社会不公日益加剧、环境生态濒于崩溃、道德信用陷入危机的现状。
人文经济的本质是遏制权力和资本的侵害性, 将无限权力政府导向人文政府、将野蛮市场经济导向人道市场经济。发展人文经济的目的及意义是, 尊重生命、提升人民的幸福感、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克服异化现象、纠正物质的畸形发展、深化人性化的改革、尊重劳工权益、培养公民道德和政府责任感、打造“善治”政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面建设小康和现代化的伟业、实践“三个代表”。人文经济学不是唯心主义, 不是与科学发展观搞对立, 不是把“以人为本”当作经济学研究对象, 而是体现“人文关怀”的、“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 这里的人本是社会主义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本”。
- ↑ 刘泰来.对构建和谐山西的人文经济学探索[J].《经济师》.2007年0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