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里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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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里卡计划是西欧在面临巨大挑战和压力的情况下“自我觉醒”的产物。1983年7月17日,西欧17个国家和欧洲共同体委员会成员国的外交部长和科技部长在法国首都巴黎召开会议,正式提出欧洲的“尤里卡计划”。“尤里卡”计划的目的就是要使西欧保持与“美国平等的伙伴”地位,而且,西欧领导人亦希望借此项宏伟计划的实施,把握欧洲乃至世界经济技术发展的未来。
“尤里卡”计划建议西欧各国加强在尖端技术领域的合作,逐步成立“欧洲技术共同体”。尤里卡计划项目的立项程序可分为以下几个关键阶段:
1.当项目申请者有了具体的初步设想后,便可直接与本国尤里卡计划协调机构联系,由该机构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咨询,并提供有关该项目的技术和商业化方面的可行性意见。
2.协助项目申请者物色正在执行的同类项目合作伙伴,进一步研究其可行性;协助寻找合作伙伴并提供签订合作协议的具体建议。
3.协助项目申请者寻找资金来源(国家或个人)。
4.在申请项目合作伙伴确定、合作协议签订、经费落实以及项目执行计划制定之后,项目的每个合作者须填写一份项目候选资格的统一表格(主要内容是描述申请项目的技术和商务特征)并报本国尤里卡计划协调机构。
5.经本国尤里卡计划协调机构审议,认为该项目符合尤里卡计划的条件后,便将该项目的全部资料输入尤里卡计划网络。
6.经尤里卡高级小组审议合格后,该申请项目就取得了尤里卡的正式资格报秘书处备案,最后由一年一度的尤里卡部长会议宣布。
截至2002年,参与尤里卡计划的企业和科研单位总数已达6544家,其中大型工业公司2212家,科研院所和大学1829家,其他研究机构359家。执行项目的总数已从1991年的478项增加到2002年的1720项。完成的项目总数从1991年的24项增至2002年的1289项。至2002年,尤里卡计划项目经费总额已达1145.49亿欧元。根据尤里卡计划秘书处2002年对项目执行情况的总体评估,取得部分和全部成功的项目占其项目总数的60%;中途停止或转到尤里卡计划以外执行的项目占24%;完全失败的项目占17%。从参与尤里卡计划的企业效益的情况来分析,其成就也是令人鼓舞的:75%的参与企业都开发出一个新产品或一种新工艺;30%的企业都找到了一个较广阔的新产品销售市场;25%的企业注册了新的专利;1l%的企业登记了产品新标准。综上所述,可以清楚地看出,尤里卡计划是成功的,并在促进欧洲联合自强、密切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战略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