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時晴天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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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時晴天工作日(Weather Working Days of 24 Hou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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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24小時晴天工作日[1]
24小時晴天工作日是指無論工作小時跨及幾天的時間,以累計24小時作為一個晴天工作日。例如,若港口每個工作日的工作時間是8小時,則一個24小時晴天工作日就可能是3個正常工作日。
這種規定裝卸時間的方法對船舶出租人不利,但對租船人有利。因為如果租船合同規定裝卸時間為4個24小時晴天T作日,而該港口每個工作日只工作8小時,則租船人可以在排除不良天氣影響的條件下進行12天裝卸作業,而不至於出現滯期情況。
24小時晴天工作日的內容[2]
航次租船合同中計算裝卸時間的術語。根據《1993年航次租船合同裝卸時間懈釋規則>.指連續24小時的工作日,但天氣妨礙裝貨或卸貨的時間或者裝貨或卸貨作業已經進行而天氣妨礙作業的時間除外。即除去星期天、節假日、天氣不良影響裝卸作業的工作日或工作小時後。其餘所有時間連續計算以24小時為一日的表示裝卸時間的方法.其含義與晴天工作日”、“連續24小時晴天工作日”相同。
這是不考慮港口規定的工作時間是多少小時,以累計港口晴天工作24小時作為一晴天工作日的表示裝卸時間的方法。如果港口的工作時間規定為每天8小時,那麼,一個24小時晴天工作日就相當於三個正常工作日,即三個港口晴天工作日才等於租船合同規定的一個工作日,這種規定對出租人是極為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