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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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比法(Method of ana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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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比法也叫“比较类推法”,是指由一类事物所具有的某种属性,可以推测与其类似的事物也应具有这种属性的推理方法。其结论必须由实验来检验,类比对象间共有的属性越多,则类比结论的可靠性越大。
与其它思维方法相比,类比法属平行式思维的方法。与其它推理相比,类比推理属平行式的推理。无论那种类比都应该是在同层次之间进行。亚里士多德在《前分析篇》中指出:“类推所表示的不是部分对整体的关系,也不是整体对部分的关系。”类比推理是一种或然性推理,前提真结论未必就真。要提高类比结论的可靠程度,就要尽可能地确认对象间的相同点。相同点越多,结论的可靠性程度就越大,因为对象间的相同点越多,二者的关联度就会越大,结论就可能越可靠。反之,结论的可靠性程度就会越小。此外,要注意的是类比前提中所根据的相同情况与推出的情况要带有本质性。如果把某个对象的特有情况或偶有情况硬类推到另一对象上,就会出现“类比不当”或“机械类比”的错误。
类比法的作用是“由此及彼”。如果把“此”看作是前提,“彼”看作是结论,那么类比思维的过程就是一个推理过程。古典类比法认为,如果我们在比较过程中发现被比较的对象有越来越多的共同点,并且知道其中一个对象有某种情况而另一个对象还没有发现这个情况,这时候人们头脑就有理由进行类推,由此认定另一对象也应有这个情况。现代类比法认为,类比之所以能够“由此及彼”,之间经过了一个归纳和演绎程序即:从已知的某个或某些对象具有某情况,经过归纳得出某类所有对象都具有这情况,然后再经过一个演绎得出另一个对象也具有这个情况。现代类比法是“类推”。
类比法的特点是“先比后推”。“比”是类比的基础,“比”既要共同点也要“比”不同点。对象之间的共同点是类比法是否能够施行的前提条件,没有共同点的对象之间是无法进行类比推理的。
根据不同的标准,类比法可以分为以下不同类型:
1、根据类比中对象的不同,类比可分为个别性类比、特殊性类比和普遍性类比等类型。
- 1)个别性类比
个别性类比是类比法的最原始、最简单类型,也是最常用、最常见的类型。它是以某个别对象为前提推出另一个别对象为结论的推理。
个别性类比推理是在个别对象之间进行的。例如从某一件事情是坏事可以推出同一类型的另一件事情也是坏事。个别性类比推理的逻辑模式如下:
- 某个A具有a、b、C,另有d;
- 某个B也具有a、b、c;
- 所以,B也具有d。
- 2)特殊性类比
特殊性类比是从已知的某类对象中部分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情况,推出另一部分对象也具有或不具有此情况的推理。特殊性类比的逻辑模式如下:
- 某些A 具有a、b、C,另有d;
- 某些B也具有a、b、C;
- 所以,某些B也具有d。
- 3)普遍性类比
普遍性类比是在两类所有对象之间进行的。它是从已知的某类所有对象都具有或不具有某情况,推出另一类对象也具有或不具有此情况的推理。普遍性类比的逻辑模式如下:
- 所有A 具有a、b、c,另有d;
- 所有B也具有a、b、c;
- 所以,某类B也具有d。
2、根据类比中的断定不同,类比可分为正(肯定式)类比、负(否定式)类比和正、负(肯定否定式)类比等类型。
- 1)正类比
正类比又叫肯定式类比,它是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在一些列情况相同或相似,并且又已知其中一个对象还具有其它情况,由此推得另一个对象也具有这个情况推理。正类比推理的逻辑模式如下:
- A具有a、b、c,另不具有d;
- B也具有a、b、c;
- 所以,B也具有d。
- 2)负类比
负类比又叫否定式类比,它是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在一些列情况上相异,而推得它们在另一些情况也相异。负类比推理的逻辑模式如下:
- A不具有a、b、c,另有d;
- B也不具有a、b、c;
- 所以,B也不具有d。
- 3)正、负类比
正、负类比又叫肯定否定式类比,它是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在一些列情况上相同或相异,由此推得在另一些情况上也相同或相异。正、负类比推理的逻辑模式如下:
- A具有a、b、c,另有d;不具有e、f、g,另不具有h;
- B具有a、b、c;不具有e、f、g;
- 所以,B也具有d,不具有h。
3、根据类比中的内容不同,类比可分为性质类比、关系类比、条件类比等类型。
- 1)性质类比
性质类比又叫质料类比,它是根据对象之间的相同或相似属性而进行的类比。性质类比的逻辑模式如下:
- A具有性质a、b、c,另有性质d;
- B也具有性质a、b、c;
- 所以,B也具有性质d。
例如[1]:荷兰物理学家惠更斯曾将光和声两类现象进行比较,发现二者之间具有一系列的相同属性:直线传播、反射、折射、干扰等,又知声有波动性,由此惠更斯进行了以下类推:
声具有直线传播、反射、折射、干扰、波动的性质;
光具有直线传播、反射、折射、干扰的性质;
所以,光也具有波动的性质。
此后的科学实践证明了惠更斯关于该性质类比推理结论的正确性。
- 2)关系类比
关系类比是根据对象之间的关系而进行的类比。关系类比的逻辑模式如下:
- A中a、b具有关系R,因而有d;
- B中a、b具有关系R;
- 所以,B也有d。
例如[1]:中国一汽大众研发部门从模型中研究得出汽车的刹车系统的敏锐性与刹车的材质、刹车杆的长度、刹车系统装配的部位、刹车时行驶的速度分别有关系R1,R2,R3,R4;按照模型的设计实际制造出来的汽车的刹车系统的敏锐性与刹车的材质、刹车杆的长度、刹车系统装配的部位分别有关系R1,R2,R3,则实际制造出来的汽车的刹车系统的敏锐性与刹车时行驶的速度也有关系R4。
- 3)条件类比
条件类比是根据对象之间的条件关系而进行的类比。条件类比的逻辑模式如下:
- A中a、b之间具有条件R,因而有d;
- B中a、b之间具有条件R;
- 所以,B也有d。
4、根据类比中的前提和结论中的对象不同,类比可分为同类类比和异类类比等类型。同类类比又可分为“以己推人”式类比、“以人推己”式类比、“以人推人”式类比、“以物推物”式类比等类型;异类类比又可分为“以人推物”式类比、“以物推人”式类比等类型。
- 1)“以己推人”式类比
“以己推人”式类比是拿自己与别人来进行类比,是一种“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式的推理。例如,据记载唐王室有个叫李载仁的后人,平常最不喜欢吃猪肉。一天他的下属有人打架,李载仁大怒,想重重的惩罚他们,于是从厨房里拿来大饼和猪肉,命令他们面对面地吃掉,并且说如果再犯,不仅要罚吃猪肉而且还要在猪肉中加上大油。“以己推人”式类比法的逻辑模式如下:
- 自己具有a、b、c,另有d;
- 他人也具有a、b、c;
- 所以,他人也具有d。
- 2)“以人推己”式类比
“以人推己”式类比是拿别人与自己来进行类比。例如一个人由于平时多食而不爱活动,发胖了,因而推论自己在相同的情况下也会发胖。“以人推己”式类比法的逻辑模式如下:
- 他人具有a、b、c,另有d;
- 自己也具有a、b、c;
- 所以,自己也具有d。
子墨子见王,日:“今有人于此,舍其文轩,邻有敝舆而欲窃之;舍其锦绣,邻有短褐而欲窃之;舍其梁肉,邻有糟糠而欲窃之;此为何若人?”王日:“必有窃疾矣!”子墨子日:“荆之地,方五千里,宋之地,方五百里,此犹文轩之与敝舆也;荆有云梦,犀兕麋鹿满之,江汉之鱼鳖鼋鼍,为天下富,宋所为无雉兔狐狸者也,此犹梁肉之与糟糠也;荆有长松文梓榆樟,宋无长木,此犹锦绣之与短褐也;臣以三事之攻宋,为与此同类。臣见大王之必伤义而不得。”
- 3)“以人推人”式类比
“以人推人”式类比是拿人与人来进行类比,其逻辑模式如下:
- 那些人具有a、b、C,另有d;
- 这些人也具有a、b、C;
- 所以,这些人也具有与d。
- 4)“以物推物”式类比
“以物推物”式类比是拿物与物来进行类比。例如我们在对地球与火星比较中,发现它们都绕太阳公转,又都绕自己的轴自转,地球上有氮、氧、氢、氦四种元素,火星上也有这四种元素;地球上有大气层,火星上也有;地球上有大气压,火星上也有;地球上有水,火星上也有少量蒸汽。既然地球上有生命存在,那么火星上也应该有生命存在。“以物推物”式类比法的逻辑模式如下:
- 那些物体具有a、b、C,另有d;
- 这些物体也具有a、b、c;
- 所以,这些物体也具有与d。
- 5)“以人推物”式类比
庄子在《至乐》篇中讲了一个“鲁侯养鸟”的故事:鲁侯这个人喜欢人奉承,喜欢听音乐,而且喜欢喝酒吃肉。有一天一个人抓来了一只鸟送给他,他非常喜欢,于是用车子把它送到供祭祀用的庙堂里去,每天叫人给它演奏庄严肃穆的《九韶》乐曲,向它敬酒,给它吃肉,结果鸟不但没有养好,三天就死掉了。庄子叹息说,鲁侯是用养自己的办法养鸟,而不是用养鸟的办法养鸟。
“以人推物”式类比是拿人与别的事物进行类比。古人把自然物拟人化,把人的某种能力、情况类比到别的事物身上,设想自然物同人一样,具有情感意识,如人有喜怒,故天也有喜怒;人能思能语,所以认为顽石能思,鸟兽能言。石头能从山上走下来。刀砍树,树就会有痛感。
人类早期思维认为万物和人一样都有灵魂。例如天有灵魂,地有灵魂、山有灵魂、水有灵魂、风也有灵魂、雷也有灵魂、树木也有灵魂。万物有灵的思想,说明那时的人已把“人有灵魂”的观念类比到万物上去了。“以人推物”式类比大量存在于人类早期思维中。“以人推物”式类比法的逻辑模式如下:
- 人具有a、b、C,另有d;
- 它物也具有与a、b、C相似的特点;
- 所以,它物也具有与d相似的特点。
- 6)“以物推人”式类比
《黄帝内经》云:“天圆地方,人头圆足方以应之。天有日月,人有两目;地有九州,人有九窍;天有风雨,人有喜怒;天有雷电,人有声音;……岁有三百六十五日,人有三百六十五节。”
“以物推人”式类比是拿别的事物与人来进行类比。诸如“金无足赤,人无完人”、“铁不用会生锈,水不流会发臭,人的智慧不用就会枯萎”用的都是这种类比。又如“蜜蜂整日整月不辞辛苦,在酿蜜,在为人类酿造最甜的生活;农民辛勤地分秧插秧,在酿蜜——为自己,为他人,也为后世子孙酿造生活的蜜。蜜蜂是高尚的,农民也是高尚的”用的也是这种类比。“以物推人”式类比的逻辑模式如下:
- 它物具有a、b、C,另有d;
- 人也具有与a、b、C相似的特点;
- 所以,人也具有与d相似的特点。
5、根据思维方向,类比可分为单向类比、双向类比和多向类比等类型。
- 1)单向类比
单向类比是拿某个对象和另一个对象进行单方向类比。例如上面的“以己推人”式类比、“以人推己”式类比、“以人推人”式类比、“以物推物”式类比、“以人推物”式类比、“以物推人”式类比都属于单向类比。我们平常所说诸如“铁不锻炼不成钢,人不运动不健康”、“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用的就是这种类比。
- 2)双向类比
双向类比是既拿此对象和彼对象进行类比又拿彼对象和此对象进行类比。双向类比可分为“以己推人且以人推己”、“以此人推彼人且以彼人推此人”、“以人推物且以物推人”和“以此物推彼物且以彼物推此物”等类型。例如西汉董仲舒说:“天有阴阳,人有卑尊;天有五行,人有五常;人有四肢,天有四方;人有喜怒哀乐,天有春夏秋冬;故人是一个小的天,天是一个大的人。”
- 3)多向类比
双向类比是在二者之间进行的,而多向类比是在三者以上对象之间进行的。例如“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所以人应有孝敬父母之德”、“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用的都是这种类比。
6、根据结论的可靠程度,类比可分为科学类比和经验类比等类型。此外,根据对象的多少,类比还可分为完全类比和不完全类比等类型。
- 1)经验类比
经验类比是源于经验的类比,是建立在简单的经验知识基础上的类比。自古以来,人类凭借智慧和细心的观察,积累了许多经验。有了经验,便可以类比。例如今天的天色、气温、风向和昨天差不多,昨天下雪,所以类比今天也可能下雪。这种以经验为基础的主观推导,在经验可以把握时,尚是有一定意义的,但如果过分执于经验且思维模式单一,就免不了走向牵强附会、机械类比或神秘主义。
- 2)科学类比
科学类比是建立在科学分析基础上的类比。其结论要比经验式类比可靠得多。现在人们根据探测器发现了火星上有赤铁矿由此推断火星上曾经有水,根据的就是类比。因为地球上也有赤铁矿,而我们知道地球上的赤铁矿通常都是在水的作用下形成的。既然地球上的赤铁矿都是在水的作用下形成的,那么火星上的赤铁矿也应该是在水的作用下形成的。所以说火星上曾经有水。
类比法——营销管理工具
类比法是按同类事物或相似事物的发展规律相一致的原则,对预测目标事物加以对比分析,来推断预测目标事物未来发展趋向与可能水平的一种预测方法。类比法应用形式很多,如由点推算面、由局部类推整体、由类似产品类推新产品、由相似国外国际市场类推国内国际市场等等。类比法一般适用于预测潜在购买力和需求量、开拓新国际市场、预测新商品长期的销售变化规律等。类比法适合于中长期的预测。
实用要点:
1、由点到面的类比
由点到面的类比广泛适用于许多一般消费品和耐用消费品的需求量预测。比如,通过典型调研或抽样调研测算出某市彩电年销售率为40%(即销售数与百户居民数之比,也就是每百户居民中有4户购买),就可以以此销售率来推算其他城市的销售率了。
许多消费品的需求量可以采用由点到面或由部分到全部的类比推算预测法求得短期、近期预测值。
2、以国外同类产品市场发展趋势来预测
这种推算方法是把所要预测的产品市场同国外同类产品市场的发展过程或变动趋向相比较,找出某些共同的或相类似的变化规律性,用来推测目标产品市场的未来变化趋向。比如,可以参照国外某些产品更新换代过程的时间及条件来分析预测我国同类产品更新换代时间。
3、以国内相近产品类推新产品
这种对比类推往往用于新产品开发预测,以相近产品的发展变化情况,来类比预测某种新产品的发展方向和变化趋势。可以举例加以说明:过去人们喜欢吃水果糖,日用化工厂生产了香型牙膏;在国外,前几年男女老幼都喜欢吃各式巧克力糖,因此,牙膏也制成巧克力香型,取名叫“爱的可乐”,结果销路很好,尤其是青年人喜欢使用。
案例一[2]
某商业企业欲新建一连锁店,已知其原有连锁店A在六年中的市场销售额的历史统计资料(如表所示),请以此来类比分析、预测新建连锁店B的市场销售发展趋势和销售额。
年份 | 1999 | 2000 | 2001 | 2002 | 2003 | 2004 |
销售额(百万元) | 3.2 | 3.40 | 3.74 | 4.56 | 6.43 | 11.77 |
环比指数 | 1.00 | 1.06 | 1.10 | 1.22 | 1.41 | 1.83 |
根据销售量数据,可以求出环比指数,如表中第三行所示,并可画出连锁店A的销售额变化曲线图,如图所示。
连锁店A的销售量曲线图由图可见,连锁店A在开业后其销售额呈逐步增长的趋势,其增长幅度分为三阶段:前两年,环比增长幅度在4%~6%之间(2000年增幅6%,2001年较2000年在原增长率基础上又增幅4%);第三年环比增长幅度为12%;最后两年环比增长幅度几乎成倍变化。因此,连锁店A从1999年开始的销售额变化规律大致为:前两年为企业寿命周期的诞生期,从2002年起,开始进人成长期。
根据该企业的市场研究资料,连锁店B与连锁店A经营业务基本相同,其配货送货方式也基本相同,只是连锁店B建立在较繁华的区域,估计客流量比A店所在地区高出约50%,其周围居民收入平均水平也高出约30%,而且该市平均家庭收入2005年比1999年增长约2倍,但经营成本将会增加20%。综合考虑上述情况,估算出连锁店B的销售额可能是连锁店A的销售额的2.1倍。因此,根据连锁店A的发展规律,类比预测B店的销售情况如下:
2005年连锁店B的销售额预测值为:3.2×2.1=6.72(百万元)
以此值作为基础数据,即B店开业第一年的销售额数据,再借用A店的销售发展趋势,即以后逐年的增长规律,可推测:
2006年连锁店B的销售额预测值为:6.72×1.06=7.12(百万元)
2007年连锁店B的销售额预测值为:7.12×1.1=7.83(百万元)
依次还可计算出以后的销售数据。
但需注意,用类比法得到的预测对象的变化规律或预测值,具有可借鉴性、可参考性,但对其借鉴参考的程度,还须做进一步的市场研究。
伊斯兰教法学概念和立法原则之一。与《古兰经》、圣训和公议并称为教法的4个主要渊源和理论基础。阿拉伯语“格亚斯”的意译,中国穆斯林学者译作“比论”、“援例”。系通过比较推导出结论的一种方法。通常是从一般推出特殊,从已知的前提或导因或事物间的相似性或本质联系推演出未知的判断或结论。亦称类比推理、类比判断。采取类比法是为了解决无经、训明文作依据的新问题,即把有关律例扩及经、训未涵盖的领域中去,以求得结论,形成新的判例。哈里发欧麦尔在给艾布·穆萨·艾什尔里的信中曾提出:“对于真主的经典和先知的训示中未曾提到的事情,你应先去了解类似事例,然后进行类比。”在伊斯兰教发展的头3个世纪里,逊尼派除罕百里教法学派外,一般都程度不同地运用“类比”原则创制律例,由有限的教法经文推论、提出了许多教法性见解和创制意见,丰富、补充了教法的内容,为教法能以适应现实、解决实际问题开辟了广阔途径。扎希里和贾法里等教法学派则拒绝使用“类比”原则。早期的类比方法较简单,多以当地穆斯林的民俗习惯或教法学家的个人意见为依据,其前提和结论不一定有内在联系。8世纪下半叶以后,教法学逐渐发展并系统化、规范化。著名大法学家沙斐仪提出了严谨的类比判断方法;逐渐代替了被认为带有主观随意性的意见判断,成为一种公认的规范性的方法。其基本要求是:类比必须是在无经、训明文可循的情况下,才准许以类似的经、训原文或已知的公议为前提,通过比较同原判例的联系,找出共同“基因”('Illah),取得符合经、训本意的结论,然后制定出具有相应效力的新律例。在比较、推演中,只能以带有普遍意义的原判例为前提,特殊的例外和源自类比判断的间接结论,不得作为类比的依据。一项类比如有几个意义相近的原判例,则以意义最相近的原判例为前提,但亦容有不同的前提和结论。一项类比一经教法学家们的公议所核准,即取得了社会的认可,成为不谬的、应予遵循的律例,不得随意更改。如教法学家以《古兰经》第5章第90节禁止饮酒的规定为例证指出,禁止饮酒是因为酒醉能使人失去理智,故他们援用此例制定了饮用一切醉人并能使人失去理智的东西为非法的律例。近代以来,出自社会法制改革的需要,伊斯兰国·家的现代派学者一般都注重“创制”(伊智提哈德),主张按时代精神更灵活地解释教法原则,在方法上已突破传统的类比法,成为一种新趋向。
类比(格亚斯),意思是用推理的方法或与同类事物相比较。在教法上系指对新发生的事物教律中无明文规定时,可类比同一性质的事物而应用其律例。类比的条件有四:原则标准、细则事物、原因性质和律例等同。类比是立法的原理之一。多数教法创制家都承认类比,认为类比可以更多地认识一些事物的立法规律,例如,《古兰经》禁止饮酒,教法创制家就把这一规定推广到禁止喝一切含有酒精的饮料。但是有一部分学者,不以类比为然,他们为慎重起见,只以,《古兰经》、圣训明文为教律依据。
类比是一种推理方法,根据两种事物在某些特征上的相似,做出它们在其他特征上也可能相似的结论。如光和声都是直线传播,有反射、折射和干扰现象等,由于声呈波动状态,因而推出光也呈波动状态。类比推理是一种或然性的推理,其结论是否正确还是待实践证明。
类比法,在营销理论中,算写的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