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利润定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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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利润定价法(Target-Return Pric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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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利润定价法又称目标收益定价法、目标回报定价法是根据企业预期的总销售量与总成本,确定一个目标利润率的定价方法。
目标利润定价法的特点是,首先确定一个总的目标利润或目标利润率,然后把总利润分摊到每个产品中去,与产品的成本相加,就可以确定价格。美国通用汽车把目标利润定为15%-20%。
目标利润定价法的不足之处在于价格是根据估计的销售量计算的,而实际操作中,价格的高低反过来对销售量有很大影响。销售量的预计是否准确,对最终市场状况有很大影响。企业必须在价格与销售量之间寻求平衡,从而确保用所定价格来实现预期销售量的目标。
目标利润定价法的过程为:
销售量=固定成本/(价格-变动成本)
例:固定成本=$5000、变动成本=$20、价格=$30
销售量=固定成本/(价格-变动成本)=$5000/$10 = 500
即销售量为500个单位时,销售额等于总成本,利润为零;之后每卖一个单位,则净赚$10(价格-变动成本)
厂商可藉由预测价格与需求量之间的关系,并利用损益平衡分析,来订定合适的价格。假设在$30的价格下,预计可卖出1500单位,因而创造$10,000($10x1000)的利润。如果这利润符合目标,则接受$30的定价。 若不符合利润目标,则尝试调整成本或价格,预测新的需求量,以决定是否有更合适的价格水准
目标利润率定价法的要点是找出损益平衡点(销售额等于总成本,利润为零)
采用此法时要明确:
(1)要实现的目标利润是多少
(2)大致的需求弹性是多少
(3)最后考虑价格
最后一句有点问题 对比完全成本定价法和变动成本定价法都包括了期间费用(详见专门页面) 互相矛盾了 从公式上看应该是目标利润不包括期间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