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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观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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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什么是旅游观赏

  旅游观赏是指旅游者在远离其常住地的地方主要通过视听感官对外部世界中所展示的美的形态和意味进行欣赏体验的过程,旨在从中获得愉悦的感受。[1]

旅游观赏的特征[1]

  旅游观赏不同于一般的观赏的特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旅游观赏的目的是获得审美体验

  旅游观赏是旅游体验的一种方式,借助于这种方式,旅游者要获得的利益不是对世俗愉悦的体验,而是追求旅游审美愉悦。旅游观赏的过程总是指抛开了对象中的功利性内容而进行的那个过程,如欣赏山川胜景和人间万象,也包括对美食这样的主要在于取悦于人的味觉和嗅觉感官的事物所具有的形式美的观赏,如对食物的形、色及其铺陈环境的观赏。

  在旅游观赏过程中旅游者所体验到的审美愉悦有两种类型:优美体验与壮美体验。优美和壮美(又称崇高)是两种不同类型的美。“优美作为美的一般形态,侧重于展示客体与主体在实践中经由矛盾对立达到统一、平衡、和谐的状态。壮美则不同,它主要体现实践主体的巨大力量,更多地层示着主体和客体在现阶段相冲突和对立的状态;并且在这一对立的冲突中,显示出客体和主体相统一的历史必然性”。优美在形式上的特征表现为柔媚、和谐、安静与秀雅。对这种美的体验会使人感到轻松、愉快和心旷神怡。例如,当旅游者置身于春风款款、鸟语花香的季节,自然是满目明山秀水、杨柳依依,或是细雨池塘、渔歌唱晚,这些境界都是优美的。旅游者置身其间,不免要沉醉忘我,飘飘欲仙。游览峨眉山、荡舟洞庭湖,都会产生这种优美体验。

  壮美在形式上往往表现为一种粗犷、激荡、刚健、雄伟的特征,给人以惊心动魄的审美感受。例如,仰泰山而叹其雄,临华山而惊其险,给人的都是一种震撼。这种震撼从心理不适开始,却以激情得以释放、心理得以满足而告终,从而成为旅游审美的另一种体验。这个过程实际上是与人类认识自然、征服自然的历史过程相一致的:恐惧、惊叹、崇敬、理解、愉悦。换言之,审美体验中的壮美感受始于痛感而终于美感。

  (二)旅游观赏的形式是异地性

  观赏在人的日常生活圈之中,有众多的可供赏玩的物象。当人投身于其中时,获得的愉悦与旅游观赏相比除了在程度上能有差异外,并无本质上的不同。而恰恰就在异地观赏这一点上,使旅游观赏有了特殊的意义。

  (三)旅游观赏的对象来源具有多样性

  旅游观赏不局限于某种单一现象,实际上包罗很广,既有造化之功,又有人文之象,既有自然自在之物,也有斧凿的艺术作品。只要这些物象能愉悦旅游者的耳目,都可以成为观赏对象。

  (四)旅游观赏的感官渠道主要是视听感官

  在人的各种感觉中,具有审美作用并成为审美感受的基础的,主要是视觉和听觉。因此视、听两种感觉器官就被称为审美的器官。实际上,除了亚里士多德之外,柏拉图也有过“美是由视觉和听觉产生的快感”的说法。后来,新柏拉图派创始人普洛丁(Plotinus)又指出:“美主要是通过视觉来接受的。就文词和各种音乐来说,美也可以通过听觉来接受,因为乐调和节奏也是美的。”到了中世纪,托马斯·阿奎那(S·Thomas Aquinas);肯定审美涉及认识功能,并且明确指出视觉和听觉是专门的审美器官。他说:“美与善一致,但仍有区别。善是‘一切事物对它起欲念的对象’……但是根据美的定义,见到美或认识美,这见到或认识本身就可以使人满足。因此,与美关系最密切的感官是视觉和听觉,都是与认识关系最密切的,为理智服务的器官。我们只说景象美或声音美,却不把美这个形容词加在其它感官(例如味觉和嗅觉)的对象上去。”这一看法的值得重视之处是,它在肯定视觉和听觉为审美感官的同时,还提出了视、听觉之所以成为审美感官的原因在于这两种感觉具有认识功能,是“为理智服务的”,而其它感官如味觉、嗅觉则不具有这种功能特性。黑格尔也肯定了视听两种感觉是“认识性的感觉”,只有这两种感觉才与艺术和审美有关。他说:“艺术的感性事物只涉及视听两个认识性的感觉,至于嗅觉、味觉和触觉则完全与艺术欣赏无关。因为嗅觉、味觉和触觉只涉及单纯的物质和它的可直接用感官接触的性质,例如嗅觉只涉及空气中飞扬的物质,味觉只涉及溶解的物质,触觉只涉及冷热平滑等等性质”。正是由于视听感官在反映外物的性质方面的优越性以及它们与理性认识的密切联系,才使二者成为审美欣赏的最直接的和最基本的工具。当我们读到杜甫的“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这样的美丽诗句时,闪现眼前和萦绕耳畔的,就是这种视觉可见的斑斓色彩和听觉可闻的奥妙音韵。

  然而,视听感官在旅游观赏的审美体验中的这种作用,也不是绝对的,唯一的。其它感官总会以不同的形式、强度、方式通过某种微妙的机制不自觉地、间接地加人到对审美体验发挥作用的队伍中,成为审美体验的一个条件和因素,因为这些感官作为人的感官毕竟都经历了不同程度的社会化过程。在欣赏雕塑时触觉不仅直接就有用处,而且人的触觉也决不同于动物的触觉;在欣赏自然美景时花香使人沉醉,虽是嗅觉的作用,这中间人化的成分也是存在的。但这些感官发挥的作用相当有限,而且也很难像视听感受那样可以独立地构成审美体验的基础。

旅游观赏的心理要素[2]

  构成旅游审美体验的最主要的基石就是感知、情感、联想和想象、理解等活动,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和相互作用是形成美感体验的源泉。

  (一)感知

  感觉和知觉合称为感知,它们都是一种感性认识过程,是对客观世界的直观把握。

  1.感觉

  感觉属于较简单的层次,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个别属性的主观反映。感觉按照它的性质可以分为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肤觉(包括触觉、温度觉、痛觉等)、运动觉、平衡觉和机体觉。感觉是认识过程的开端,属于认识的感性阶段,是知识的源泉,是各种心理活动的基础。

  感觉与审美体验的关系,是一种先后、表里、个别与整合、简单与升华的关系。在生活中我们都可能有过这样的体验,关注某种亮丽的色彩,聆听某个单纯的音调,都可能直接就产生某种快感。这种快感来自对这些个别的色彩、质地和乐音本身的感受,因为大自然的许多造化的单纯形式本身就足可以悦人耳目了。虽然这些单纯的愉悦感觉是生理上的,但却构成审美体验的基础和出发点。

  感觉过程在旅游者的观赏过程中也发挥同样的功能。旅游者在谋求旅游愉悦的过程中,不管是审美体验还是世俗体验,都要借助于感官来达到目的。就在这个层次上旅游者感官的功能开始分化。视听感官使旅游者在一定的时空距离上感受到了外物的形、声、色和时空关系,而其他感官为旅游者实现切身的体会创造了条件。前者是旅游审美体验的源泉,而后者却是旅游世俗体验的全部内容。通过低级感官感觉到的世俗愉悦必将停留在当前的水平上不再发展,而通过视听感官获得的愉悦还会进一步通过与情感、联想和理解相会合而升华为旅游审美体验。这一点是区别旅游审美体验和旅游世俗体验的关键。

  2.知觉

  知觉巴甫洛夫所谓的分析器对外界物体或现象的整体所进行的直接反映,是大脑形成整体性映象的认识过程,它的反映结果叫做知觉映象。知觉具有整体性、选择性、相对性和恒常性等特点。

  知觉是一种统觉,具有的整体性特点。知觉的整体性是指知觉在感受外物时是对事物的各个不同的特征,比如形状、色彩、光线、空间、张力等要素组成的完整形象的整体性把握,甚至还包含着对这一完整形象所具有的种种含义和情感表现性的把握,不像感觉仅是对事物的个别特性的反映。知觉的这种特点,使它成为旅游审美体验中分外重要的一个心理因素。

  知觉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是它的选择性。客观事物是多种多样的,人对同时作用于感觉器官的各种刺激并不都发生等价的反应,而总是选择其中少数对象做进一步加工,这是人类知觉的基本特性。知觉的选择性与它的整体性并不是矛盾的。知觉具有选择性,是指在总体层次上和根本意义上的选择,是为了突出整体而做出的选择。认识在从感觉上升到知觉的过程中,就在其整合的过程里已经发生了选择。

  (二)联想

  1.联想的含义

  联想是在审美感受中的一种常见的心理现象。审美感受中的见景生情,就是指曾被一定对象引起过感情反应的审美主体,在类似的或相关的条件刺激下,而回忆起过去有关的生活经验和思想感情,这种由当前所感知的事物而回忆起有关的另一事物,或由想起的一件事物而又连带地想起另一件事物的心理活动,就是联想。

  2.联想的功能

  对于事物内容的理解,对于事物之间联系的把握,不仅能使审美对象呈现于感知中的形象更加鲜明、生动,而且能使所感知的形象中的内容更加丰富、深刻,这便是联想的功能。联想使旅游者在自然景物面前看到了附丽于其上的种种虚幻的形象,从而加深了对自然美感的体验。当事物之间在时间或空间上比较接近,或事物之间有本质上的类似性,或事物之间存在可直接对比反衬的机会,就会引起联想。

  (三)情感

  在审美中,审美对象引起的感觉、知觉、表象本身就带有一定的情感因素,而在知觉、表象的基础上进行的想象活动,更推进情感活动自由地扩展和抒发。审美对象的形式中所包含的各种情感因素,使观赏者受到感染,从而在情绪和情感上产生各种各样的反应。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对景物所产生的审美情感,直接关系到旅游者对旅游效果的判断。

  1.“客观性质说”

  “客观性质说”认为旅游者观赏的对象世界所具有的单纯结构或其要素形式如线条、色彩、形状、质感等都其有情感性质,因为舒缓曲折的线条和粗愤急促的线条所引起的情感反应直接就是不同的。所以,当我们看到突兀耸峙的山峰时所产生的情感,不是来自别的,而是来自对构成这一形象特征的客观要素的性质的直接感受。

  2.“移情说”

  “移情说”认为审美体验中愉悦情感的产生缘自审美主体在审美过程中积极地把自己的人格和感情投射到对象当中并与对象融为一体的心理过程。事物本身无所谓情感表现性,审美的愉悦情感也不是由联想和回忆而引起,而是自我在面对外物时采取的一种态度。当自我用这种态度去注视、观察、谛听和解释外物时,自我就冲破了自己的生理躯壳与外界的“非自我”(外观形象或空间意象)结合,在对象中充分而又没有混杂地体验到自我的感情和向往。在这种情形下,光线和颜色,看起来不是欢乐的,就是悲哀的。这便是移情作用。当移情作用完成时,我们自己的人格就与对象完全融合一致了。

  产生移情现象的原因,来自两个因素:一方面,在我们自己的心灵里,在我们内心的自我活动中,有一种像骄傲、忧郁或者期望之类的感情;另一方面,把这种感情外射到一种表现了我们精神生活的对象中去。在这对象中,精神生活正确无误地找到了它安顿的地方。

  3.“结构同形说”

  “结构同形说”认为在对象的可感受形式与感受主体的内心世界之间存在着某种形式上的契合,这种契合提供了获得审美情感的机会,因为这种契合意味着能使外部世界与人类情感之间的界限模糊,从而使外部世界看上去有了人的情感性质。按照这种说法,旅游者在感受观赏对象时实际上是在感受一种力场,当这个最终反映在大脑中的力场的结构与伴随某种情感生活的力的结构达到同形时,观赏对象看上去就具有这种情感性质。

  (四)理解

  理解作为一种思维活动,是存在于审美体验之中的。审美体验中的一切感性认识都是受理性认识制约的,而其中的理性认识也不能脱离感性形象而做纯逻辑性的思维。二者的高度融合是使人进入审美境界并踏上其最高殿堂的必不可少的条件。

  理解在不同层次的审美体验中所发挥的作用,概括起来有三种:

  最基本层次的理解是对于不同于“实用”状态的“虚幻”状态的理解。也就是说,在进行审美体验的过程中,要能够把真实生活中的事件、情节和感情与审美对象中包含的事件、情节和感情区别开来,使自我对对象的认识达到似是而非的境界,从而为步入审美境界做好铺垫。这种区别是指不要完全以幻为真,能够对眼前的虚幻情势进行理解,能在热情中保持冷静,在直观反应中保持体验和回味。

  第二层次的理解是指对于审美对象的象征意义、题材、典故、技法、技巧和程式等项目的理解。比如,在欣赏中国园林艺术时,如果能对园林的造景技法(如框景、借景、障景、对景和隔景等)有所了解,就会大大提高对园林艺术的欣赏效果。

  第三层次的理解是指对融合在形式中的意味的直观性把握。意味之于形正如盐溶解于水,虽已不露痕迹,但味道还在。尽管水中的盐味不能借助水之形去把握,但审美对象中美的意味却可以或需要借助对象的形式去感悟。这里的形式是一种符号,是一种不同于推理性符号的特殊符号,是一种能以其结构特征表现人类情感特征的符号。

  在实际审美实践活动中,这几种要素是相互渗透和相互融合的,而不是各自独立、互不相干的。感知因素是导向审美体验的出发点,理解为它指明了方向,情感是它的动力,联想和想象为它添加了翅膀。当这四种要素以一定的比例和方式结合起来,并达到自由协调的状态时,愉快的审美体验就产生了。

旅游观赏的过程[2]

  旅游观赏过程中的审美体验大体要经历三个主要阶段:即初始阶段、高潮阶段和效果延续阶段。这三个阶段不仅有时间上的先后顺序,存在着逻辑上的因果关系。没有初始阶段所准备的先决条件,高潮阶段上获得的审美体验便不能发生,或根本不能发生,而一旦内心产生过某种审美体验,整个心灵就必定会因此而受到影响,甚至改造,从而发生种种明显的或微妙的变化,变得更加丰富和充实。

  (一)初始阶段

  旅游观赏摆脱功利意识的束缚,进入审美境界,这种摆脱由于在初始目的上的积极性,使旅游者会在旅途的各个时刻都对映人眼帘的美景和耳畔飘来的妙音格外敏感,从而使旅游者的意识活动转向一定的方位。这是一种注意的过程,此时意识指向某一种外部对象,并随之产生出某种新的希冀和期望。这种积极的非功利性的期望,是引导旅游者进入审美的高潮阶段的阶梯。

  (二)高潮阶段

  旅游审美的高潮阶段,是旅游者形成旅游审美知觉和感性愉快并进而获得审美认识和审美快乐的阶段。在这个过程中,旅游者因为首次发现了自己前所未见的物象并捕捉到了其中的美的层次,从而享受到了审美的快乐。旅游观赏过程中的审美要经过一系列复杂而不自觉的组织、同构、感应活动,实现意识的超越,将对象中的功利性成分予以扬弃,专注于对象中那些与人的生存相距遥远的因素,这样才能在旅游的对象物中汲取美的汁液。

  在旅游审美的知觉阶段之后,审美认识是与之相继承(或者相伴随)的过程。不管是从审美认识的过程还是从参与认识过程的要素及其相互作用关系来看,审美认识过程都是一种不同于一般认识的特殊认识方式。审美快乐能够产生,是因为在这个认识过程中,审美主体的情感经历了与理智之间微妙的换位过程。面对观赏的景物,审美主体头脑中先在的清晰概念或者被扬弃,或者幻化为形象的注解,理智从而呈现一种愚呆的状态,任由情感在经过恐惧、顺应、同化之后转而成为快乐的源泉。

  审美的快乐如果可以进行层次上的划分的话,李泽厚先生的意见有可借鉴之处。李先生认为:“审美有不同层次,最普遍的是悦耳悦目,其上是悦心悦意,最上是悦志悦神。悦耳悦目并不等于快感,悦志悦神也并不同于宗教神秘体验。”通常,审美快乐的这三个层次在具体的审美主体身上或具体的审美对象上,都不好截然地加以区分,因为更多的时候它们是以不同的方式、强度同时存在的,有时它们还彼此互为阶梯或目标。

  (三)效果延续阶段

  在旅游审美体验的最后一个阶段是形成审美效应的阶段。由审美体验所产生的效应既有理性方面的审美判断,也有情感方面的审美欲望。除了这两方面直接的效应外,与二者相对应的是,审美体验对人的心理结构也有着长期的影响,可以提高人对于美的鉴赏力,可以丰富人的精神境界。

相关条目

参考文献

  1. 1.0 1.1 谢彦君.基础旅游学 (第2版).中国旅游出版社,2004年04月第1版
  2. 2.0 2.1 秦瑞鸿.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旅游学辅导全书.山东人民出版社,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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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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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好运 (Talk | 贡献) 在 2017年6月13日 13:37 发表

走马观花景仍在,视观察觉选择再!戏如人生舞台前,人生如戏游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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