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工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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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工资理论”是18世纪末19世纪初由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提出并描述的理论,该理论更多地揭示了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一个现实情况。生存工资论的要点是:从长远看,在工业化社会中,工人的工资等于他的最低生活费用。这也就是说,工人的工资只能保持在维持其生存的水平上,只能保持在使其勉强糊口的水平上。
生存工资论是早期比较流行的工资理论,其理论的基本思想是:劳动者的工资应当等同于或者略高于能够维持其生存的水平。后来,在19世纪中叶,生存工资理论逐渐被工资基金理论所替代,如今,西方经济学里的主流工资理论是分享工资理论。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西方国家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实行的“生存工资理论”,我国给普通公务员、工人、打工者们的工资刚好够他们生存。通过这样的政策国家能够得到的好处是,通过压低工资可以更快的完成最初的原始资本积累,在国家利益面前,民众利益的牺牲在短期里就成为必然。就正如某位学者指出的那样,工业化初期,工资只能维持在使工人能够勉强生存、勉强糊口的水平上,这样,才能顺利地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并持续保持这种略显残酷的“竞争优势”。
因此,在我国很多人对工资的认识更多还停留在残酷的“生存工资”阶段。这个由古典经济学派大师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描述的理论,更多地揭示了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一个现实——从长远看,在工业化社会中,工人的工资等于它的最低生活费用。也就是说,工资只能保持在维持其生存、使其勉强糊口的水平上。很多人甚至认为,正是这种“生存工资”成就了中国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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