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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理論是伯洛格那(G.Jack.Bologana)等人在GONE理論的基礎上發展形成的,是迄今最為完善的關於形成企業舞弊的風險因數的學說。它把舞弊風險因數分為個別風險因數與一般風險因數。個別風險因數是指因人而異,且在組織控制範圍之外的因素,包括道德品質與動機。一般風險因數是指由組織或實體來控制的因素,包括舞弊的機會、舞弊被髮現的概率以及舞弊被髮現後舞弊者受罰的性質和程度。當一般風險因數與個別風險因數結合在一起,並且被舞弊者認為有利時,舞弊就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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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面分類: 會計理論 | 風險管理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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