惜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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惜貸是指商業銀行在“三有一符”(即有放貸能力、有放貸對象、借款人有貸款需求、符合申請貸款條件)情況下,不願發放貸款的一種經營行為。就在中國而言,這是由於中國社會信用記錄不完善所引起的。
放出貸款會產生收不回的風險,銀行可能會因為控制風險的能力不強而不願放出貸款,寧願將貨幣存入央行獲得並不算低的利息收入。造成了有款貸不出,或有款不願貸的現象。
1、經營者、決策者指導有誤
經營者、決策者指導有誤。不能有效地組織發放貸款,剩餘閑置資金就不能生息獲利,上存資金越多,賠錢越多,虧損越大;只有占足規模,用好資金,才會產生最佳效益。顯而易見,“惜貸”的經營觀是極其錯誤的。作為領導者,決策層要堅決消除“怕擔責任、怕冒風險”的顧慮,要建立科學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有效地引導和調動信貸人員放貸的積極性,這才是上策之舉。
2、信貸責任制考核不盡完善合理
信貸責任制考核不盡完善合理主要表現在:
(1)調查崗、審查崗、審批崗“三崗”未形成真正相互約束、相互制衡的信貸管理體系。只有調查崗承擔全部放款責任,審查、審批崗無任何責任牽掛。這樣,不可避免地對信貸的準入存在著一定的偏松現象。
(2)農信社出台的“信貸人員貸款終身責任追究制”做法欠妥。這種做法對解決人情貸款、關係貸款、不廉潔貸款、防範信貸人員發放貸款操作風險等方面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是,這一內部制度的制定和實施,所產生的負面影響也萬萬不可忽視。
3、金融危機誘導悲觀情緒
在金融危機之下,銀行對於經濟現狀產生的悲觀情緒。 銀行會擔心放出去的貸款,會因為經濟的不穩定而收不回來。 因為在金融動蕩中,企業很難發展,銷售量的下滑以及利潤的下降可能倒最後會以破產保護來虧欠銀行的貸款。
1、正確認識和處理防範金融風險與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關係,努力加大信貸投放力度首先要充分認識金融與經濟的密切關係,進一步樹立金融為經濟服務的思想。
銀行不但要牢固樹立風險防範意識,做好防範工作,同時也要弘揚敢擔風險的企業家精神。要嚴格堅持信貸原則和審核、監督、審貸分離等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控制或杜絕人情貸款,嚴格貸款程式,防止“濫貸”,確保信貸質量。
與此同時,可適度靈活地處理借款人的擔保問題,做到“敢貸”。擔保問題在大企業和相互間有業務往來、制約關係的中小型企業則不成問題,而對眾多小企業和私營企業來說卻是一大難題,這些企業尋找擔保很難。我們認為只要投資立項準確、前景優良、預期效益和信譽可靠,則可適當給予支持,尤其是對那些科技含量高、產品銷路好、經濟社會效益可觀的企業和項目,要加大信貸支持力度。
2、加強法制建設,依法保障金融債權安全依法保障金融和維護金融正常秩序。
這對防化金融風險至關重要,是消除當前金融機構“怯貸”現象的關鍵性措施。要努力加大金融法制宣傳力度,不斷增強全社會的金融法律和信用意識,維護正常的社會信用關係,建立相互理解、協作支持的新型銀企關係。
在企業改製過程中,切實加強金融債權管理。金融機構要積极參与企業改製工作,依法維護金融債權安全;政府要高度重視本地區企業改製中的金融債權保全問題,不得包庇和縱容改製企業的逃廢金融債務行為,大力支持司法部門依法獨立、公開、公正審理金融債僅債務糾紛案件。
3、進一步完善和強化金融風險防範機制,增強抗禦風險的能力建立中央銀行監管與商業銀行內部控制和外部評審相結合的風險防範機制。
一是商業銀行內部要繼續整章建制,逐步形成一套責權分明、平衡制約、規章健全、運作有序的內部控制機制,把經營風險降到最低程度。特別是貸款業務的內控制約,要堅持審貸分離,嚴格程式,建立內部風險評估、監測和預警系統。嚴格按照人總行規定搞好“清分”工作,按貸款五級分類法加強貸款風險管理。強化內部稽核,力爭把風險消滅在萌芽狀態。
二是央行監管部門要在進一步做好對各金融機構內部控制建設的指導和監督工作的同時,不斷加強依法監管,保證各金融機構的正常安全運作。三是加強審核監督,定期做好審計評估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