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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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倫多條款》(Toronto ter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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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6月在加拿大多倫多的7國首腦會議—上,7國領導人提出實施巨集觀經濟和經濟調整規劃,主要目的是幫助減免低收入國家的債務。7國簽署了一項“選擇權菜單”,稱之為“多倫多條款”,其中包括安排“最貧困國家”(主要指非洲地區)的官方雙邊債務,並部分免除利率或提供優惠利率。
①減免債務國三分之——的債務;
②以優惠利率重新安排債務;
③延長債務期限。該方案既包括減息,也提出相當長的寬限期和償還期,或在合併期部分勾銷債務的還本付息。
“多倫多條款”提出至今,有關債權國已為20多個國家重新安排了27筆債務,金額達60億美元,同時免除了6億美元的債務利息。巴黎俱樂部根據多倫多條件以優惠選擇方案為7個非洲國家重新安排了23億美元的雙方債務。自多倫多首腦會議之後,發達國家根據會議的方案也作出了不少努力。1989年比利時、法國、德國和美國減免了西非低收入國家的債務60億美元。1990年法國減免了一些非洲中等收入國家的債務利息。同時加拿大減免了部分加勒比地區官方發展援助的債務,英國減免了拉美國家的部分債務,此外美國還減免了埃及63億美元的軍事援助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