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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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收入(revenues of governbmental un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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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收入是行政单位开展业务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各个渠道确定的非偿还性资金。属于行政单位会计要素的一项。
行政单位的收入是依法取得的。行政单位必须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合法的方式和渠道取得收入,不得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通过不正当渠道谋取收入。
行政单位的收入是纳入单位预算的,可直接用于安排支出的非偿还性资金。行政单位的收入是单位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单位收入预算是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三部分构成。其中,其他收入预算应根据实际情况按项编列。以上这三部分收入,由行政单位按计划支配使用并安排支出,并且不需要偿还。
对于收入的定义历来有两种理论为基础的:
(1)流入量理论(inflow approach)。这一理论是从经济组织所有经济活动出发,凡是经济活动产生的资产流入都是收入(不包括负债和基金引起的资产流动)。在流入量理论下,把所有流入经济组织,并且不需要偿还的资金都作为收入。一个经济组织的收入既包括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也包括非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其他收入;既包括本经济组织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也包括其他经济组织交来的收入。由此定义的收入为广义的收入。行政单位的收入为广义的收入。
(2)流转过程理论(flow process approach)。这一理是从经济组织的业务活动出发,将由业务活动产生的资产流入定义为收入。在流转过程理论下,把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分为生产经营活动和非生产经营活动,并将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资产流入定义为溢余,如《财务会计概念》对非营利组织的经济活动和非本组织的活动,将本组织生产的经济活动产生的资产流入定义为收入,将非本组织的经济活动产生的资产流入,如投资收益,定义为利得,如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定义的收入。依据流转理论定义的收入,均为狭义的收入。
行政单位收入包括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等。拨入经费是指行政单位按照经费列报关系,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预算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按规定从预算外财政专户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计划使用的预算外资金。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按规定收取的各种收入,以及其他来源形成的收入。
根据收入的来源不同,可将收入分为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三大类。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它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行政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不包括财政对行政单位的外事经费、社会保险费、基本建设拨款等)。
2.预算外资金收入。它是指财政部门按照规定从财政专户核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拨款和经过财政部门核准,由行政单位按照计划使用,不上缴财政专户的少量预算外资金。它是通过财政部门核拨和经批准直接留给单位使用这两种方式形成的收入。
3.其他收入。它是指行政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的(不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和预算外资金收入)各种收入,以及由其他来源形成的收入。
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各行政单位设置“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分别核算各项收入。收入的计量依赖于获得的资产价值,如果取得的资产是货币资产,可以直接按货币的实际数量计量;如果取得的是实物性资产,需要根据评估价计算资产的价值。收入核算的依据是收付实现制。
- (一)收入管理的意义
1.有利于本单位年度预算的完成。行政单位的收入预算是单位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收入计划的完成,是行政单位行使管理职能的基础和前提。只有加强对收入的管理,才能保证收支计划的完成和行政单位正常工作的开展。
2.有利于扩大收入来源,减轻财政负担,支援国家经济建设。我国现代化建设需要许多建设资金,行政单位按照国家有关的政策规定,积极合理地组织收入,就可减少财政拨款,把节省下来的行政经费,用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去,支援祖国的四化建设,这也是行政单位对国家经济建设的最大支持。
- (二)收入管理的要求
1.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必须实行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各项支出。行政单位不仅要管好财政预算核拨的收入,也要管好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方面的合法收入。将这三部分收入,全部纳入单位的预算,实行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其支出。改变以前预算内外资金分离,预算外资金管理比较混乱的状况。
2.行政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要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并要及时入账。行政单位一定要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通过合法手段和渠道取得收入,并按照银行存款账户的管理要求,存入单位银行账户,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转移收入。对单位的其他收入,要如实填报,不能虚报、少报和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