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款项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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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减值是指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应当将该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的各种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和应收票据等),可能会因购货人拒付、破产、死亡等原因而无法收回。这类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就是坏账。因坏账而遭受的损失为坏账损失。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应当将该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确定应收款项减值有两种方法,即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采用备抵法确定应收款项的减值。
1.直接转销法
采用直接转销法时,日常核算中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不予考虑,只有在实际发生坏账时,才作为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冲销应收款项,即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2.备抵法
备抵法是采用一定的方法:
(1)按期估计坏账损失,计入当期费用,同时建立坏账准备;
(2)待坏账实际发生时,冲销已提的坏账准备和相应的应收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