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受益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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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受益权转让
“信托受益权转让”又叫二手信托。
根据我国《信托法》第46条的规定:“受益人可以放弃信托受益权。”但是,全体受益人放弃信托受益权的,信托终止。同时,第47条规定:“受益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其信托受益权可以用于清偿债务,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信托文件有限制性规定的除外。”尤其重的是,第48条规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但信托文件有限制性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我国的信托受益权是可以放弃、用来偿还债务、依法转让或继承的。基于信托受益权的可转让性,受益人可以委托信托投资公司转让信托受益权。国内通行模式是由信托投资公司代办受益人(即自益信托中的委托人)向投资者转让信托受益权,以特定财产(包括财产权)设立信托后产生的受益权再进行转让,具体是由财产(权)信托和集合资金信托进行组合,二者之间由信托投资公司(受托人兼代办人)进行运作。首先信托投资公司担任财产(权)信托的受托人;其次,信托投资公司担任集合资金信托的受托人;再次,信托投资公司担任财产(权)信托中受益人(委托人)的代办人;最后,由信投资公司运用集合资金与财产(权)信托的受益权进行交易。必须强调的是,财产(权)托是自益信托,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
1、信托受益权依法可以转让,办理信托受益权转让时,应由原委托人、原受益人和新受益人携带有效证明,前往代办网点办理。
2、在代办网点审核通过后,委托人、原受益人和新受益人填写《资金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书》,代办网点审核无误后,委托人、原受益人和新受益人在协议书上签字。
3、办理受益权转让时,代办网点会收取受益权转让金额0.1%作为转让手续费,付款方式为现金付款。
4、信托受益权转让后的新受益人持有效证明材料,于办理转让之日后20日后到代办网点领取中信信托盖章后的《资金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书》。
没到期中途转让的就是二手信托,了解清楚信托公司的实力、资金投向和担保措施异常重要。二手信托可能是折价带来的套利机会,也可能是接盘了“烫手山芋”,投资需谨慎。
二手信托购买主要途径目前就是从信托公司和第三方理财机构得来,但是整体市场不是很大。不过随着全国信托登记中心的建立,会引发很大的市场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