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A智庫百科:智庫前沿/舞弊三角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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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弊三角論——企業舞弊產生的原因關於企業舞弊行為的成因,理論界提出了企業舞弊形成的三角理論、GONE理論和企業舞弊風險因數理論等許多著名的理論。
該理論由美國註冊舞弊審核師協會(ACFE)的創始人、現任美國會計學會會長史蒂文·阿伯雷齊特(W.Steve Albrecht)提出,他認為,企業舞弊的產生是由壓力(pressure)、機會(Opportunity)和自我合理化(Rationalization)三要素組成, 就像必須同時具備一定的熱度、燃料、氧氣這三要素才能燃燒一樣, 缺少了上述任何一項要素都不可能真正形成企業舞弊。壓力可能是經營或財務上的困境以及對資本的急切需求。機會可能是寬鬆的或鬆懈的控制以及信息不對稱。而自我合理化則可能是“我只是向公司借而不是偷” 、“ 我們只是為了暫時渡過困難時期” 、“ 我的出發點是為了一個很好的願望”等。舞弊三角中的三個因素是兩兩相互作用的。
企業舞弊產生的原因是由壓力、機會和藉口三要素組成的,這三者也是美國最新的反舞弊準則(SAS No.99)提醒註冊會計師應該關註的舞弊產生的主要條件。
1.壓力要素是企業舞弊者的行為動機。刺激個人為其自身利益而進行企業舞弊的壓力大體上可分為四類:經濟壓力,惡癖的壓力,與工作相關的壓力和其他壓力。
2.機會要素是指可進行企業舞弊而又能掩蓋起來不被髮現或能逃避懲罰的時機...>>>詳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