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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環境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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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勞動環境測定的基本方法

  勞動環境的測定是對勞動環境各項評價。也就是對勞動環境中各種有害因素和不良環境條件的測定。勞動環境中有害因素的危害程度,主要取決於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接觸有害因素的時間和有害因素的強度(濃度)。因此,對勞動環境中有害因素的測定的基本方法是:測定勞動者接觸有害因素的時間和有害因素的強度(濃度),根據有害因素的種類,按照相應的國家標準、部頒標準和崗位勞動評價標准定量分級,作出評價。

勞動環境測定的工作步驟和要求

  1.勞動環境測定的工作步驟。對勞動環境中的不同有害因素要使用不同的測定方法,但測定的工作步驟基本相同,也有相同的要求。

  (1)調查受測崗位的基本情況:生產工藝流程、原料和產品、有害因素接觸情況、作業位置和工序

  (2)確定有害因素的接觸範圍、測定點、測定的技術方法和儀器。

  (3)制定有害因素監測計劃。

  (4)制定有害因素接觸時間和接觸時間率。在勞動時間測定的同時測定。

  (5)測定有害因素濃度(強度)。一般要求與時間測定同步時行。在三個工作日記內測定,每個測定點至少測定5次。

  (6)對測定數據進行計算處理,按標準分級,作出評價。

  2.確定有害因素測定點的要求。有害因素測定點是對有害因素的強度或濃度進行實測的具體位置和時間(工序)。正確確定有害因素的測定點,才能科學地、真實地反映被評價崗位勞動者接觸有害因素的實際情況,為有害因素的分級評價提供可靠的依據。 有害因素測定點是在被評價崗位有害因素的接觸範圍內,根據崗位的性質、工序、位置和接觸情況確定。其要求是:

  (1)對作業位置單一固定,並且在整個作業過程中,有害因素的強度或濃度較穩定的崗位,可在作業位置設一個測定點。

  (2)對有多個較固定的作業位置,但在整個作業過程中,所有作業位置的有害因素的濃度或強度相同或差別很小的崗位,可在有代表性的作業位置上設一個測定點。

  (3)對作業位置單一固定,但各作業工序(動作)接觸的有害因素的濃度或強度不同的崗位,應對不同的工序設多個測定點。

  (4)對多個作業位置、多個作業工序,且各作業位置或工序的有害因素的濃度或強度不同的崗位,則應根據作業位置和工序接觸有害因素的不同,設多個測定點。

  (5)對於流動性作業崗位,應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具有代表性的位置或工序設測定點,或使用可由勞動者攜帶的個體採樣、測定儀器進行測定。

  (6)測定點放置測定儀器的具體位置,一般應儘量接近勞動者的作業位置,並處於下風側或濃度(強度)有代表性的位置。粉塵和毒物採樣器的採樣頭應處於呼吸帶高度,高溫和輻射測定的探頭處於胸部高度,噪場測定的傳聲器應處於耳部高度。

  3.有害因素監測計劃的制定,有害因素監測計劃,是對勞動環境中有害因素的濃度和強度測定的安排,是實施測定的依據。制定有害因素監測計劃前,必須確定受測崗位應測定的有害因素種類,每類有害因素的接觸範圍和有害因素的測定點。有害因素測定計劃的主要內容是填寫各有害因素的測定點的“編號、位置、工序”,以便到現場確定具體的測定點。必要時應標明測定儀器。有害因素測定計劃一般與採氣計劃共同制定。

勞動環境各項指標的測定

  各項指標現場測定的工作要求基本相同,主要是:

  (1)根據測定計劃,掌握有害因素測定點的位置、工序,決定使用的儀器和測定方法。

  (2)檢查儀器設備。準備好測定需要的各種物品,必要時對儀器進行檢定和校準。

  (3)到生產現場確定測定儀器的具體放置位置,按測定計劃的要求對每個測定點進行測定。

  (4)決定每個測定點的測定次數。根據有害因素和儀器種類決定採樣或測定時間。

  (5)測定中註意觀察儀器的工作狀態,測定完後對測定樣品或讀數進行檢查或審查。如儀器工作不正常,或有弄虛作假的情況,應報廢重測。

  (6)對需實驗室分析或測定的有害因素樣品,應在採樣後及時分析或測定。

  (7)現場測定時,應及時對作好記錄,準確填寫各項測定記錄表。

  (8)現場測定結束後,應維護保養儀器,做好下次測定的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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