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英里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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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英里法則是由美國心理學家吉姆柯林斯提出的。這個法則講的是:從美國西海岸聖地亞哥到某個地方有三千英里的路程,這段路程地貌十分地複雜,而且經常會遭遇天氣變化。每天該走多少英里才是一個合適的速度呢?
答案是日行20英里,即每天走32公裡。
這樣算一下,走完全程大概需要150天,也就是五個月左右。但很少有人能在五個月的時間甚至半年的時間里走完這段旅程。很多人會覺得詫異,只要堅持每天走20英里不就行了嗎?五個月時間不行,那六個月還不行嗎?知易行難,接下來我們可以把旅客分為三種。
第一種旅客在前進的旅途中每當道路不順、天氣惡劣時,常常會躲到帳篷里抱怨,等待,等到天氣晴好的時侯才走。然而天氣晴朗、路又順的情況非常少。等到各項條件符合的時候他們一天能走40甚至50英里,但是之後他們在遇到了外界的干擾情況後會在很長的時間里停逗留,走走停停,這種旅客往往需要花費八到十個月的時間才能到達終點。
第二種旅客因為剛剛踏上旅程,心情很好,體力、精力旺盛,旅程剛開始的一段時間每天可以走40英里。雖然這種旅客不會受到旅程中的天氣和道路因素太大的干擾,但隨著旅程的推進,這種旅客心情狀態逐漸低落,失去了剛開始的熱情和興趣,之後的時間里行走速度也逐漸變得越來越慢,這種旅客往往也需要花費七到八個月的時間才能到達終點,一開始就太用力的人往往跑不遠。
第三種旅客如果不是特殊情況,不論天氣好壞,路途泥濘,內心總是能保持一種良好的自律,在旅程中每天都始終堅持走二十英里,最後這種旅客按期走完了全程,到達了目的地。
只有保持自律始終如一每天堅持走二十英里的人才完成了目標,按期到達了目的地。
二十英里法則的核心是:拒絕追求一時的努力來追求卓越,在外部的條件有諸多不確定的情況下,保持內在的確定性。
順境不驕縱,逆境不萎縮,不輕言放棄,謙卑而執著,執著而無畏。
二十英里法則就是自律法則,始終恪守上線和下線,學會自律,在不確定的環境里,相信外部條件的不確定,不可控是常態,不要讓隨時變化的天氣和路況來告訴你做什麼,而是要讓自己來告訴自己做什麼!
我們想要去完成一件事,但往往不能始終如一地堅持,走走停停,導致最終不能按時地完成任務達到自己想要的目標。
因此我們如果想做成一件事,我們不能盲目地追求一時的拼命努力,我們應該要學會保持自律,在諸多外界不確定因素的影響下保持內心的穩定,我們應該要堅持的是一種無論風雨的穩定而又持續的努力!
然而如果以二十英里這樣的速度開始走的人,往往是不能夠第一個到達終點的,最後被那些堅持走20英里的人超越,欲速則不達。
這就是高手和小白的區別:少即是多,慢即是快。
我現在想問的是兩個問題:一、每天二十公裡為什麼是最佳的?二、歷史上有沒有人做過類似的實驗,並得出這個統計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