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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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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什么是房地产税

  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在中国包括房地产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

房地产税发展历程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政务院发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1950年)将房产税列为开征的14个税种之一。

  1951年8月政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将房产税与地产税合并为房地产税。

  1973年简化税制,把对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征收的城市房地产税并入工商税,保留税种只对房管部门、个人、外国侨民、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征收。

  1984年改革工商税制,国家决定恢复征收房地产税,将房地产税分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两个税种。

  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同年10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国内单位和个人。条例中,所有非营业的个人用房纳入免税范围,因而排除了80%以上的可征税房产。

  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对自住房进行征税。

  2011年1月,上海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地产税试点,适用税率暂定为0.6%。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二套房及非本市居民新购房。

  2011年1月,重庆启动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二套房。

  2012年11月,时任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提出,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经验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同时将积极推进单位房产的房地产税改革。

  2012年底,住建部部长姜伟新表示,正在研究房地产税试点,2013年将继续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编制实施好住房发展和建设规划。

  2013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扩大个人住房房地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2013年5月,国务院批a转的国家发改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将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2013年5月,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表示,预计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专家认为,条例出台后,全面征房地产税技术条件基本具备。

  2013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明确,研究扩大个人住房房地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2013年8月,财政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通报时表示,将扩大个人住房房地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为全面推进房地产税改革进一步积累经验。

  2014年8月8日,2014博鳌房地产论坛上,财经专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会上指出,房产税改革方向已被最高决策层锁定,可能在2017年实施。有观点指出,房产税会以2017年为界开征,2017年前销售的房屋以及首套住房有可能免征。  

  2014年税收专项检查大幕初启。记者日前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再次被列为指令性检查项目,这是房地产业自2002年以来连续12年被纳入检查范围。体量大、利润高的房地产行业涉及8个税种,包括广受关注的土地增值税。在往年的税收专项检查中,房地产行业成了查补税款的“大户”,有些年份几乎占到全部查补税款数额的一半,其涉税违法手段花样百出。

  2015年,房地产税纳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正式为房地产税立法划定时间表;

  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出,健全地方税体系,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2021年10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房地产税征税对象

  中国的房地产业直接以房地产为征税

  房地产税对象的税种共六种,分别是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

  房产税: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屋计税价值或房产的出租收入。

  城市房地产税:是对属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商的房屋、土地按照房价、地价或租价的房地产所有人或使用人征收的一种税。

  城市房地产税的基本税法是1951年8月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1984年进行利改税时,国务院决定将城市房地产税划分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两个税种,对内资企业和个人征收。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继续征收城市房地产税。

  2008年12月31日,宣布1951年8月8日由原政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止。自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依照《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

  房地产税收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收都属于房地产税收,在我国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税由产权所有人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交纳。产权出典者,由承典人交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者,均由代管人或使用人代为报交。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土地增值税:以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为征税对象。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

  契税:以转移土地、房屋使用权的行为为征税对象。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房地产税实施目标

  2012年9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丛明透露,下一步房产税将扩大试点范围,并逐步建立房地产税制度。房地产税最终会在全国实施。

  他强调,要区分房产税和房地产税这两个不同的概念,如果按照原值征收则是房产税,如果按照评估价值则是房地产税,评估价值里包括了地价。房产税是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通过付出税收代价来抑制投资投机性炒房,房地产税则不是为了调控。

  上海和重庆已开展房产税试点,下一步将双管齐下,包括进一步扩大房产税试点以及逐步建立房地地产税制度,“目标是消灭房产税,建立房地产税”。

房地产税外国现状

美国

  美国房产税是地方政府的一项传统税收。地方政府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来确定税率并依法征收,而税收主

  美国政府申请降低房地产税 要用于民众所在区域的教育公共服务支出。美国房产税的税率由州和地方议会根据本地财政需要制定,因此各地税率高低不等,而且随着时间推移还可能会有小幅调整。

  美国在建国初期就开始征收房产税,早在1792年就有4个州征收房地产税,1798年通过的财产税法律就包含对房产和土地分别征税的规定。到了20世纪初,美国每个州都制定了征收房地产税的法规。

  国征收房地产税是为地方政府的各项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并不以此为主要手段来调控房地产市场,但对购买和持有房地产的需求有间接影响。其他与房地产有关的主要税种分别归在交易税、遗产赠与税和所得税项下,此外还有一些服务性收费项目,这些税费综合起来则对抑制房市过度投机起到一定作用。总体税率大致介于1%-3%之间。

日本

  针对房产的保有环节,日本并未设立专门的房产税,而是将房产作为固定资产的一种,统一列入“固定资产税”的对象加以征收。自1950年起,日本在地方税制中增加了“固定资产税”。根据日本《地方税法》,固定资产税的征收对象不仅包括土地和房屋,也包括如机械设备、汽车等折旧资产。固定资产税是市町村(相当于我国的市级以下区域)级税,由地税机关征收管理。《地方税法》规定,固定资产税的标准税率是1.4%,但这并非是强制标准。除固定资产税之外,日本部分地区还对市区房产征收税率约为0.3%的“城市规划税”(各地税率略有不同)。

俄罗斯

  俄罗斯1991年12月通过《自然人房产税法》,在全国范围内对自然人按照差别税率征收房产税。长期以来,俄存在房产估价过低导致应缴税额太少等问题,俄政府正计划对房产税计税方式进行改革。俄房产税实行差别税率,房产评估价格越贵,税率也就越高。如果一名自然人拥有多套房产,则以所有房产评估价格之和作为税基来计算房产税。换言之,拥有多套房产的纳税人将按较高的税率纳税。俄罗斯房产税税率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确定,国家规定税率范围,地方政府则在国家规定的税率范围内自行制定本地区的房产税税率。

  俄罗斯国家规定的税率范围为:清查价为30万卢布以下(1美元约合30卢布),税率不超过0.1%;清查价为30万至50万卢布,税率为0.1%至0.3%;清查价为50万卢布以上,税率为0.3%至2.0%。俄罗斯特殊群体享受房产税减免优惠,如前苏联和俄罗斯英雄、卫国战争老战士、一级二级伤残人士、现役及退役军人、烈属、退休人员,等等。

墨西哥

  房地产税在墨西哥有着较长的历史并经过数次变革,已形成一套较完善的征缴体系。墨西哥房地产税税率较低,政府希望利用低税率刺激房地产市场投资,改变房地产市场增速缓慢的现状 。

  房地产税在墨西哥拥有较长历史,早在西班牙殖民时期,当地居民就要为自己所拥有的不动产缴纳费用。1917年,房地产税正式写入墨西哥法律。1983年,墨西哥议会通过了宪法第115要修正案,规定各州政府向市政府授权,由市一级政府决定当年的房地产税税率和所需征收的总税额,并代表州政府行使收缴税款的权力。1999年,墨西哥宪法第115条款经过修改后,规定各级政府在制定房产税税率时,要综合考虑建筑物所处地段等多方面因素。

  按照法律规定,拥有房产的墨西哥居民每年都要根据相应税率,向州政府缴纳一次房地产税,房屋的价值由政府派遣的评估师确定。

  墨西哥各州政府在计算房地产税时基本遵循以下公式:房地产税=(土地面积×土地价格+建筑面积×房屋每平方米价格)×房地产税税率。在征收过程中,房地产税税率要与各地全年物价指数和地区发展势头相挂钩,根据涨跌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房地产税印花税

  房地产印花税的征税凭证主要包括:具有房地产买卖合同性质的凭证;房地产产权转让书据;房地产权利许可证明;房地产经营账簿;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房地产印花税的内容包括:

  (1)纳税主体。房地产印花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应税房地产凭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国外书立、受我国法律保护、在我国境内适用的应税房地产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2)计税依据。房地产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特定行为,而其计税依据则是该种行为的所负载的资金量或实物量,其中房地产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书据所载金额;房地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则是按件计收;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租赁金额;房产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是购销金额。

  (3)税率。房地产印花税的税率有两种:第一种是比例税率,适用于房地产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0.05%,同时适用于房屋租赁合同,税率为1%,房产购销合同,税率为0.03%;第二种是定额税率,适用于房地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税率为每件5元。

  (4)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房地产印花税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即贴花),即纳税人在书据的立据时和证照的领受时,纳税义务即发生, 即行贴花,而不是指凭证的生效日期。印花税实行“三自”缴纳办法,即纳税人按照应税凭证的类别和适用的税目税率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自行购花(即自行纳税,一般在当地税务机关或其他出售印花税票的处所购花)、自行贴花;对有些凭证一次贴花数额较大和贴花次数频繁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采用汇贴、汇缴办法纳税,汇缴期限由税务机关根据应纳税额的大小予以指定,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5)减税免税。免纳房地产印花税的情况包括:

  第一,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但以副本或者抄本视同正本使用的,应另贴印花;

  第二,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第三,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2021年房地产税改革试点[1]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一、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执行。

  二、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应当构建科学可行的征收管理模式和程序。

  三、国务院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本决定授权的试点期限为五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试点过程中,国务院应当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试点情况,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法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试点实施启动时间由国务院确定。

原因

  2020年,我国住房占居民家庭总资产比重达到59.1%,房产已成为我国居民家庭主要资产。同时,房产与金融系统高度绑定,房地产相关收入也为地方政府提供了稳定财源,在此背景下,房价大幅波动不利于社会稳定运行,调控目标是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房产已成为居民财富差距的主要原因,征收房地产税将有力缩小居民财产差距,并助力地方政府摆脱土地财政依赖。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贾康认为,从房地产长效机制到共同富裕、再到推动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房地产税都被寄予厚望。

税率

  2011年,上海、重庆两地已经试点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上海征收的是本地居民家庭二套及以上的房产,以及外地居民家庭在沪购买的首套房屋,且设有每人60平的免征面积;重庆则直接是对豪宅以及无户籍、无工作、无社保人员征收房产税。

  其中,上海在征收房产税时,采用的税率为0.4%、0.6%两档税率,而重庆在征收房产税时采用的税率为0.5%、1%、1.2%三档税率。

  总体上来说,上海模式以多套房为主要征收对象,对炒房行为起到了抑制的作用。重庆模式以高端豪宅为重点征收对象,对高档住宅成交形成有效制约。

  这两地征收的房产税,都是新增住房,而不是存量房。也就是说,并不涉及持有房产。而此次试点的房地产税,征收的不止有新增住房,还有存量住房。

  2020年财政部部长肖捷谈及房地产税,明确未来的房地产税将按照房屋评估值征收,即按照房价征收。若按照目前上海最低税率0.4%计算,价值1000万的房子,每年需要纳税4万元。

影响

  对普通人而言影响大吗?

  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副院长李建军表示,在试点期内,房地产税对试点地区内持有多套房子的个人或家庭会产生直接影响。可以预期,房地产税征收应该有减免设计,比如首套减免税、房产税的免征面积等,实际上对于满足首套住房需求购置房产的家庭来说,不会有实质影响。

  对在试点地区租房的群体而言,影响也不会很大。首先,影响房产价格的主要原因是土地供给,而限制房租的则是本地工资收入。如果房东因为征收房地产税而将成本转移给租客,短期内租金可能会上涨。一旦租金达到市场承受极限,价格还是会被迫下跌。其次,房地产税试点,会推动许多空置待涨的房子进入租房市场,以抵消部分房产税,这会促使租金下跌。

作用[2]

  有利于稳定房地产市场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副研究员张晓欢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世界大部分国家与地区对房地产税都非常重视。征收房地产税,是保证国家稳定的资本积累、财政收入,为城市建设积累资金,促进房地产经济快速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张晓欢对本报记者表示,我国启动房地产税改革试点,除了财政收入考虑外,重要的目的是强化“房住不炒”,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也是在推进共同富裕的背景下,通过房地产税调节过高收入,保护低收入群体,以利于打造健康和谐的社会发展局面。

  同时,我国采取启动试点先行,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减缓对房地产市场的冲击,并最终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

  房地产高级经济师章林晓告诉本报记者,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对稳定房地产市场价格,能起到“定海神针”的作用。过去这些年来,我国部分地区房价之所以屡调屡涨,关键在于房地产成了货币宣泄口。

  但是,章林晓强调,当前的情况和背景已经不一样了。一是全球货币政策转向,总体正由宽松转向紧缩;二是我国城市人均住房面积已达部分发达国家水平;三是我国人口出生率连年下滑。在这样的背景下,房地产税对稳定房价,应该能起到“定海神针”的作用。在个别炒作严重的城市,房价从投资、投机性需求为主的价格,稳定到自住性需求为主的价格水平,这个修正幅度应该不会太小。

  将进一步促使回归居住功能

  张晓欢对本报记者表示,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从短期看,对二手房市场价格的冲击大于对新房市场的冲击,这是因为目前房地产税征收的重点预计是持有多套房产的人群,对农村住房和刚需房持有者影响不大。长期看,房地产税的征收,不仅不会造成房价的大起大落,还会进一步促使房地产弱化金融投资功能、回归居住功能,并形成稳定健康的市场。

  “从租赁市场来看,无论是短期还是长期影响,房地产税对房屋租赁市场都将会起到较好的稳定作用,因为多套房屋持有者会通过出租房屋来对冲房地产税,导致房屋租赁市场供给增大,推动租赁市场的价格回落。”张晓欢说。

  中泰证券研究所首席分析师杨畅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则认为,房地产税对于市场的影响,一定要把短期与长期分开。

  短期来看,理论上,开征房地产税有可能在短期对房价形成压力:房地产税将增加存量住宅的持有成本,在短期刺激房源释放,而需求在短期难以扩张,供大于需的格局将在短期推动房价回落;另外,有可能导致土地需求走弱、新开工意愿转冷,土地购置费和建安支出增速均可能出现减缓,导致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回落。

  但长期来看,需要把房地产税放在共同富裕的视角下来观察对市场的影响。房地产税针对“存量”财富进行调节,由于房产的不可转移性,能够避免税基流动性问题,使得住房持有者难以规避征税;房地产税在直接调节收入分配的同时,还能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房建设,搭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对优化收入分配发挥作用。

  杨畅表示,需要注意的是,房地产税对于促进中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不过,章林晓提醒说,房地产税征收,要把握好度。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或作为信用的评判指标,是金融机构的偏爱,房地产价格的暴涨暴跌,极易演变为货币和信用的急剧扩张和急剧收缩。这是当前房地产税征收,需要未雨绸缪把握好的度。

  张晓欢表示,从根本上看,房地产税的征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政府的房地产税收入,会更多地投向民生领域,包括住房、医疗、教育、卫生等方面,这会增强政府建立满足广大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能力,为政府推动建立更加和谐幸福的社会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加快我国共同富裕进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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